根据调查结果,案发经过和余女士之前的叙述相吻合。
车子开到案发现场时,沈×国谎称车子轮胎破了(经鉴定,轮胎未破),便把车停靠在慢车道上。
沈×国下车走到车右后门,假装检查轮胎,乘机打开车门并厉声让余女士坐进去。余女士第一反应便是遭抢劫,大声喊:“干什么?”但人已经被沈×国往里挤。余女士用脚撑住,开始反抗。
沈×国抡起用黑色无纺布袋包着的榔头开始敲余女士的头部。双方开始搏斗,余女士大声喊“救命”。
沈×国为了不让余女士出声,用力掐住余女士的脖子,余女士叫不出声,咬住沈×国的手指头,咬出血。搏斗中,车门被打开,两人翻到车外,沈×国头朝下倒地,头部擦地受伤,期间他用右手使劲撑地,导致手腕骨折(并非右手骨折)。另经法医鉴定,沈×国颅内未出血。
余女士逃出车后想跑被沈×国拽住,揪着头往窗户上撞。这一场景刚好被第一个目击者看到。
之后,余女士又掰开沈×国的手逃出,看了车牌,随手拿了车上部分物品,往公交站跑,遇到了第二个目击者,并央求他报警。
被余女士挣脱后,沈×国开着车逃离现场,但由于受伤,也开不了多久。快到登云路时,家里又来电话,问他为何这么长时间不接电话(在双方搏斗期间,沈家人已来过很多电话),他便临时起意,说:“被抢劫了。”随后便自己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