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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房东出没专骗心大租客 涉案金额达14余万元
发布时间:2018-06-24 14:17:30 Sun  来源:杭州网

假房产证

合同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杭州网讯 现在很多上班族都会选择租房,那么当你想租房时,会选择什么渠道?相信很多人会说,当然是网上租房,方便、快捷,然而,一些不法分子就是抓住了租客这些心理,实施诈骗。

临安警方近日就成功破获一起以“自家房屋出租”名义实施诈骗案件,涉及受害人12人,涉案金额高达14余万元。

房子“物美价廉”男子入套被骗1.2万

房门被换锁,有家不能归

朱某今年44岁,临安人,在临安开店好几年了。今年3月初,眼看着自己租的房子就要到期,朱某就想着换一套好点的房子住住。在网上,朱某看到了一套单身公寓出租的信息,每月1300元,物业、水电、宽带等费用另算,朱某心动了。

“同样的地理位置和内部设施,他家的房子价位真的算是比较便宜的,同小区其他的出租房价格都要在1800-2300左右。”朱某说道。

朱某心里想到:现在找房子这么难,这么物美价廉的房子可不能让别人抢走了。随后,朱某就根据网上留的电话,与房东方某取得联系。

房东方某热情接待了朱某,带着朱某实地参观了房子,还拿出房产证和身份证证明房子的所有权,朱某对方某的房子非常满意,立即签署了一年的合同,并一次性支付了1.2万元。

入住几天后,朱某接到一个自称房东的男子,告诉他这套房子是属于他,并不是方某的,方某只是他公司的员工,这套房子本是给方某租用的。当日,朱某回到租房时发现房门已被真房东换了锁芯,有家不能归,朱某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马上来到临安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报警。

“我现在才知道,方某从头到尾都是在忽悠我!”朱某气愤地说道。

临安警方成功抓获嫌疑人 涉案资金达14余万元

临安公安分局锦城派出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对该案件展开调查。

经过大量调查取证和侦查工作,确定在从事主播工作的方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通过对方某细致的调查取证,初步确定了方某的落脚点,6月5日,锦城派出所在某小区一租房内成功抓获方某,在其租房内发现大量租房合同、假身份证、假房产证、手机、银行卡等作案工具。

截至目前,涉及受害人12人,涉案资金达14余万元,目前方某已被临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从老板手中骗租房降价吸引租客关注

方某是用什么手段让租客上钩的呢?

据方某交代,自己本身并没有房源,今年28岁的他之前是上海从事主播工作,后来到临安一家文化传媒公司上班,方某向老板任某要求帮其租房,任某根据方某提出的要求在某小区租下租期为一年的房屋作为方某的员工宿舍。

方某又以同样的方式骗取另一家文化传媒公司老板冯某的一套租房,但这两套租房方某并没有入住,而是转身将两套租房的信息发布至网上,改头换面说成是自己的房子租出去。

接着,就是“降价”。比如同一小区差不多面积和装修的房子月租是1800-2300元左右,方某就“降价”成1300-1800元左右来吸引租客的关注。

在租赁信息上,方某会写上自己的联系电话,当有租客联系他时,他就会带着租客去看房,并出示前期准备好的假房产证和假身份证以证明房产的合法性,租客满意房子后便会马上签订合同,支付押金以及三个月甚至半年以上的租金。

等支付完钱后,方某就以上个租客未搬走等理由推诿拖延、回避租客入住直至最终失去联系。

有些受害者“自认倒霉”,不愿意花费精力去报案,方某就以受害人这种心理屡屡得手。

警方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此类骗局

一、在切实未见到房子与房东之前,拒绝因任何理由交纳任何“定金”或者“租金”。

二、在正式签订租房合同之前,可以多向小区物业、周围的邻居进行询问,确认房东本人的真实身份与租房提供者的身份是否一致。

三、不要轻信一些出租房屋的小广告以及网上的租房信息,最好找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以防钻入不法分子设定的圈套。

四、当中介索要身份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时,一定要明确其可使用范围,必要时签订额外的信息保密协议。

五、发现虚假信息时可向网站举报发布者。

作者:​记者 李建刚 通讯员 符栩潇 包岚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