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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工商全国率先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行动 查处案件1098件
发布时间:2018-06-12 12:45:16 Tue  来源:杭州网

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务公示会现场

杭州网讯 6月12日上午,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实务公示会召开,会上省工商局正式通报了专项执法行动情况。

今年是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实施的第一年,浙江年初率先于全国组织开展了反不正当竞争“百日执法”专项行动,重点围绕社会关注和民生聚焦的网络交易、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老年人保健品推销等行业领域,重点针对网络违法行为、商业贿赂、混淆仿冒、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违规有奖销售、商业诋毁等七大类违法行为进行有力打击,守护市场公平。

据不完全统计,专项行动期间,全省工商(市场监管)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3.6万人次,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1098件,涉案金额4.38亿元,罚没款5554万元,查处了一批在全国范围内有影响力、社会反响强烈、严重扰乱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的大要案。

净化网络市场环境方面,查处涉案金额超3.2亿元的全国最大网络刷单平台案,对涉案刷单平台顶格处罚200万元;查获全国首例跨境电商平台虚假注册、虚构交易案。在保障“三名企业”合法权益方面,专项行动突出打击通过“搭便车”“傍名牌”欺骗误导消费的混淆行为,查处了一批仿冒“古越龙山”、“塔牌”、“浪莎”、“欧普”混淆案件,有效保护了传统老字号和名企、名品的声誉和权益。

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查处了一批以虚假宣传为手段欺骗老年人购买保健品和通过夸大消费者身体问题、虚构美容产品功效,诱导消费者透支消费的违法行为。在保护企业核心知识产权方面,查处了一批通过窃取企业生产工艺、实验数据和通过“恶意跳槽”手段等侵犯企业商业秘密、损害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案件。在整饬社会营商环境方面,查处了一批旅游、家装、网络营销等行业以商业贿赂、商业诋毁等手段排挤竞争对手、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在会上表示,此次专项执法活动,具有鲜明的公平导向。针对医疗服务、药品采购、学校、汽车4s店、旅游、家装、物业等行业“潜规则”,各地以法律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切实履职、攻坚克难,查处商业贿赂案36件。

如杭州西湖区局以家居销售行业为突破口,一举查处杭州某知名家居卖场品牌店贿赂设计师牟取不当利益案3件,涉案100余万元;桐乡连查三起网络诋毁案,规范了全市蚕丝被企业竞争秩序;舟山查处了通过商业贿赂导游推销香棒、蜡烛案,罚没35万元,及时清理了有损舟山旅游胜地的“害群之马”。

值得一提的是,专项行动还突出保护企业创新成果。专项执法期间,各地不断加强对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行政指导,加大对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的查处力度。如湖州根据企业举报,突击查处内部员工、江苏某供货企业“里应外合”窃取核心技术商业秘密案,涉案当事人共处罚款50万元。

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张雪林表示,下一步将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工作的意见》(国市监竞争〔2018〕48号)要求,浙江工商(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强化执法办案,重点加大对网络交易、医药、教育、网络产品及服务等重点行业领域的执法力度,着力查处一批妨碍公平竞争营商环境和民生领域违法行为的大要案。

作者:记者 刘文昭 通讯员 沈雁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