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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雷区”你踩了几个 杭州公布今年上半年投诉情况 家电类堪忧
发布时间:2018-07-05 17:27:46 Thu  来源:杭州网

美容美发诱导消费、步步陷阱,暑期培训班宣传与实际不符,家电商品质量投诉多,售后服务不到位……存在我们身边的消费“雷区”究竟还有多少。

7月5日,省消保委给出了一组投诉数据。根据全省消保委受理投诉情况统计,2018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共收到消费者投诉12649件,受理消费者投诉12362件,投诉受理率97.73%。

按投诉性质分类比例图


产品质量 售后服务等仍是投诉热点

在所有投诉问题中,从投诉性质分类来看,质量问题占31.76%,其他问题占20.10%,售后服务问题占12.34%,合同问题占11.30%,虚假宣传问题占9.93%,价格问题占5.23%,安全问题占4.18%,假冒问题占3.89%,计量问题占0.79%,人格尊严问题占0.47%。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合同和虚假宣传问题仍是引发投诉的主要原因,占投诉总量的65.33%以上。

商品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家电类投诉高居第一

从商品大类投诉量来看,2018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受理商品类投诉7321件,其中家用电子电器类共1681件(如图2),占商品投诉总量的22.96%,位居商品类投诉第一。服装鞋帽类、日用商品类、交通工具类、食品类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2018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受理服务类投诉3041件,服务类投诉中,生活、社会服务类投诉有911件,占服务类投诉总量的29.96%,位居服务类投诉第一。销售服务、互联网服务、电信服务、房屋装修及物业服务类投诉分别居第二到第五位。

服务大类投诉量图(单位:件)

质量问题 售后服务差 家电投诉为何常年第一 

家用电器需求量大,品类繁多,消费投诉常年在各商品大类投诉中占据第一。尤其到了夏季,消费者对空调、电冰箱等家电产品需求增加,相关投诉也日益增多。

记者从省消保委了解到,2018年上半年,全省消保委组织共受理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1681件,占商品类投诉总量的22.96%。消费纠纷主要出现在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两方面,其中投诉反映质量问题的最多,占家用电子电器类投诉总量的45.1%,其次是售后服务问题,占投诉总量的21.5%,此外反映虚假宣传、假冒问题的也较多。

商品质量问题投诉中,外观破损、性能故障等情况反映较多。由于消费者自身专业知识有限,难以在选择商品时辨别产品材质及性能的低劣,很大程度上导致了家用电子电器类商品质量问题投诉居高不下。

加之各大商场为了提高销量争相推出家电促销活动,家电价格降低的同时却带来商品品质下降和相关售后服务的缩水。此外,在批发市场、农村等地销售的家电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产品属于“三无”产品,产品功能和性能指标达不到标准,存在相当大的安全隐患。

商家售后服务不到位主要表现在投诉渠道不便利、处理投诉时间长、投诉被互相推诿等方面。如在售后维修阶段存在厂家与商家相互推诿现象,处理消费者投诉不够积极,故意拖延维修时间。维修时没有明示价格条款,收费不合理,更换零件以次充好,维修后没有相关维修记录,维修人员的技术水平不高,导致维修后故障重现。

在家电配送、安装调试等售后服务环节,容易出现商家提示不到位、消费者误操作的情况。超出保修期的商品,厂家与商家缺少沟通,为消费者尽到义务较少,诚信与责任意识不强等。除此之外,维修售后遇“李鬼”也是让消费者防不胜防。

除了商品质量、售后服务有问题外,误导消费现象也较为常见。比如一些商家利用低价吸引消费者,但却在产品性能、品质上打折扣,实际与宣传不符。一些不良商家通过在商标和厂址上故意做些细微修改,混淆视听,误导消费者,导致品牌山寨化现象严重。还有一些商家在销售时故意不告知安装配件的收费情况,上门安装后才告知消费者要额外收费,这一现象在电视、空调的底座或者挂架上比较常见。

作者:记者 刘文昭 通讯员 任倩影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