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中院对16名毒品犯罪人员集中宣判
杭州网讯 今年6月26日是第31个“国际禁毒日”,杭州中院举行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大会,对被告人贩卖、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4案共16人公开宣判。其中,2人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1人被判处无期徒刑,6人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毒品案件收案量居高不下,仅次于故意杀人犯罪案件
毒品查处总量同比减少82%,但不乏大宗毒品个案
据杭州中院刑一庭副庭长鲍一鹏介绍,近年毒品犯罪收案量逐年攀升,居高不下,杭州中院一审审结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仅次于故意杀人犯罪案件。从2017年6月26日至今,杭州中院共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53起137人,80人被判处15年以上有期徒刑。其中,采取“体内藏毒”手段走私或贩卖、运输的案件高发,达到了8人8件。
宣判中,被告人余红福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他以快递“狗粮”为掩护,从上家购买大量冰毒,分销给下家贩卖,数量高达1700余克。鲍一鹏告诉记者,随着我市对毒品犯罪打击的力度越来越大,从毒品数量来看,总量较去年已大幅降低。从去年6月26日至今审结的53起案件中,杭州中院共查处毒品总计107余千克,同比下降近82%,但也不乏像“余红福”这样的大宗毒品个案。
毒品案件再犯率高,被告人年轻化趋势明显
女性贩毒者利用怀孕、哺乳期持续犯罪
据统计,在杭州中院一年审结的137名被告人中,累犯、再犯人数为33人,占比高达24%。女性被告人27人,占比19.7%,在以往随同男性实施贩毒的基础上独立联系毒源及贩卖渠道的情况增多,涉毒程度更深、主观恶性更大。
在今天的审判中,有一名女性被告人令记者印象深刻。她因贩毒曾两次被刑事拘留,但两次都因怀孕、哺乳取保候审,而在此期间,育有2名婴儿的她仍持续贩毒。据本案审判长沈励介绍,在结合全案考量后,此被告人利用怀孕、哺乳的方式来规避法律制裁的主观恶性行为已经在她的犯罪事实和量刑方面适当体现。最终,该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8万元。
那么,今年毒品案件相较于以往是否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鲍一鹏介绍,最明显的变化就是被告人的年龄结构发生了年代更迭,毒品犯罪人群开始从“60后”、“70后”向“80后”、“90后”转变。另外,除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外,今年也有不少大麻流入杭州,其主要吸食者大多为有留学背景的年轻人或“富二代”,他们喜流连夜店,吸食大麻寻求感官刺激,主要通过快递运输方式将毒品带入境内。
目前,杭州虽然在打击毒品犯罪、遏制毒品蔓延的禁毒工作中已经取得了阶段性实效,但新型合成毒品增多、贩毒渠道手段隐秘、毒品次生犯罪高发、涉毒低龄化日益突出……这些都是我市禁毒工作正在面临的严峻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