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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消费投诉到商业大案 一位经历16年“风雨”的市场监管卫士
发布时间:2018-06-25 17:55:41 Mon  来源:杭州网

在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荷市场监督管理所,有一位人缘特好的“老董”,他就是2002年从部队转业的董厚彬,最先是转业到原江干工商分局庆春工商所,目前在采荷市场监督管理所。

自工作以来,江干工商分局以及江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荣誉榜上,每一年都记录着他在业务上刻苦钻研、积极进取,在生活上严于律已、宽以待人的点点滴滴。

53岁的“老董”在工作上认真负责、任劳任怨。2007年9月至11月,在查处杭州某贸易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中,涉及到当事人的业务单位有104家,不同品种和规格的商品达30种,当事人销往每家业务单位的商品价格也各不相同。因此计算当事人商业贿赂行为的非法所得就成了一项非常繁杂的任务。

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外面放出狠话,“我们在做这事的时候都留了一手,一般的专业财务人员都吃不消查我们的账,我不相信一个小小的工商所干部能把这些问题搞清楚”。

面对压力与挑战,对一些专业财会知识董厚彬不懂就问,对每一笔计算都要反复进行核对、确认无误。他与同小组的另一位同志经过半个月的加班加点,将商业贿赂的每一笔款项计算得清清楚楚,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

经查实,该案当事人商业贿赂款10.2万元,经营额123万余元,最终对该公司依法作出罚没款29.5万元的处罚,创下了当时庆春工商所历史上个案罚没款最高的记录。

在基层所的日常工作中,处理消费者投诉是一项既纷繁复杂又非常重要的职能。2007年3月,消费者曹女士因家中地板质量问题与店家发生纠纷,向12315投诉。因该投诉涉及金额较高、双方分歧偏大,虽经二次调解仍然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调解失败后,董厚彬没有就此放弃,依然耐心地做经营者的思想工作并说明消费者的实际困难,包括消费者的女儿正在准备参加高考,家中无法二次装修等。最终促使店家作出较大的让步,同意将原地板送给消费者,退还地板货款并给予适当赔偿,共计人民币14000元。

事后,消费者曹女士感动地对他说:“从你的身上,让我感受到了工商干部真诚为民办实事的心。”

延伸阅读:

董厚彬在基层工作16年来,他多次被评为局优秀公务员、先进工作者和优秀党员。2003年刚到工商局工作第一年,就被评为局“优秀巡查能手”,2004、2006-2009年连续多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或优秀公务员,2008年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评为 “红盾风采经济卫士”,2009年因工作出色连续三年被评为局先进工作者而被杭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嘉奖并记三等功一次;2016年因在G20杭州峰会食品安全保障监管工作中,表现优秀,贡献突出,被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评为先进个人,被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员会评为优秀党员;2016年因在2013-2015年度考核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被中共杭州市江干区委员会和杭州市江干区人民政府记三等功一次;2017年再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作者:通讯员 姜晓霞 记者 刘文昭  编辑:李建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