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2015年12月23日12时许的杭州,常年吸毒经济拮据的戎伟军产生了到所住小区的居民家中盗窃的念头。几个小时后,他偷来了千元财物来买毒品,也带走了一条生命。
入室抢劫杀人偷钱买毒品 终被判处死刑
戎伟军经踩点确认该小区9幢103室家中无人,遂采用架梯攀爬、砖块破窗等方式进入该户。
当他在屋内二楼翻找财物时,遇女主人曹某某回家,戎伟军立即将准备上楼查看并在喊叫的曹某某推倒在地,并用木质方凳猛击曹某某头部。木凳破碎后,他又抓住曹某某衣领将曹的头部连续撞击地面,致曹当场死亡。
之后,戎伟军从曹某某处劫得现金、翡翠戒指、平板电脑等共计价值2285元的财物后逃离现场。当日下午,戎伟军用赃款购买毒品吸食。
杭州法院认为,被告人戎伟军为获取购毒资金而入户盗窃,被发现后当场实施抢劫,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戎伟军犯罪手段残忍,罪行极其严重,应依法严惩。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戎伟军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17年4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戎伟军被执行死刑。
近年来,随着我国吸毒人数的增加,为获得购毒资金而实施的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型犯罪,以及因吸毒后行为失控诱发的杀人、伤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交通肇事等次生犯罪均有发生,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针对这一现状,浙江省法院注重依法严惩涉毒引发的次生犯罪,该重判乃至判处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
浙江毒品消费市场仍在扩大 杭州成为毒品犯罪高发地区
2018年6月25日,在第32个国际禁毒日前夕,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循例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全省法院毒品犯罪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典型案例。
浙江高院副院长崔盛钢介绍,2017年,全省法院共计审结各类毒品案件5616件、7096人,与2016年的5550件、6176人相比,略有上升。其中,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至死刑的有863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有616人,3年以上不满5年的有714人。今年1至5月,全省法院共办结各类毒品案件1835件、2304人。
据浙江高院数据显示,在毒品犯罪的类型上,占据主要地位的是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案件,与上年相比略有上升。“这反映出我省毒品消费市场仍在持续发展。”崔盛钢分析道。
此外,从浙江法院毒品犯罪审判工作情况看,毒品犯罪高发地区相对集中,主要集中在温州、杭州、台州、宁波这4个地区,共计3629件,占全省毒品犯罪的65.24%;绍兴、嘉兴、金华也呈多发态势,毒品犯罪形势依然严峻,毒品犯罪案件居高不下。
代购毒品不犯法?这个法律漏洞被堵了!
鉴于毒品犯罪中所谓代购毒品问题的复杂性,导致部分案件因法律适用不明而无法定罪的局面,省法院牵头并会同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办理毒品案件中代购毒品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有效解决了代购毒品犯罪中的法律适用漏洞。
此外崔盛钢强调,对刑满释放人员如何防止毒品再犯仍然是禁毒综合治理的一个难点。从毒品犯罪涉及的对象看,累犯334人,占全部毒品犯罪人数的4.7%,如果加上毒品再犯的情况(目前因为统计方面的原因,暂无法统计全部毒品再犯数字),这一比例会更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