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浑然天成的一汪碧水,到设立湘湖旅游度假区,再到面积扩容升格为“国字号”,灵动的湘湖已经跃上了世界的舞台,吸引着八方目光。
而今,杭州要对这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进行立法,希望促进湘湖持续健康发展。6月15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了《杭州市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草案)》。
去过湘湖的人都知道,湘湖不仅人文资源、自然资源丰富,它还是一块产业高地。根据规划,湘湖度假区正以大旅游业为核心,以金融服务、智慧健康、智能制造、文化创意等产业为支撑,建设现代服务业示范区域。
萧山区区长王敏在作关于《杭州市萧山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条例(草案)》的说明时表示,立法可以平衡保护与发展之间的关系,实现湘湖区域的资源可持续利用。“而且,度假区的部分山体、水体自然延伸到滨江区,为了让保护和管理保持一致性,需要通过立法的方式进行总体制度安排。”
职责更加明确——
山体、水体、遗址遗迹自然延伸部分超出度假区范围的
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进行保护和管理
这些年,随着湘湖度假区开发建设的推进,度假区的规划范围不断扩大,从1995年9.25平方公里已经扩大到2015年35平方公里,未来还有可能作进一步调整。
“考虑到条例的稳定性与适用的灵活性,草案没有直接明确度假区的范围,主要是为了适应规划区域可能发生的改变。”王敏表示。
记者注意到,《条例(草案)》里规定,度假区范围以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为准。
此外还规定,度假区山体、水体、遗址和遗迹的自然延伸部分超出度假区范围的,由所在地的区人民政府按条例要求实施保护、管理,度假区管委会应当参与有关规划、建设和保护。
布局更加合理——
不能发展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和污染严重的产业
建设项目的风格、造型、色调等要与周围景观相协调
合理地布局度假区里的产业,可以让湘湖始终保持健康发展的态势。
为此《条例(草案)》里专门提到,禁止在度假区内发展技术落后、资源消耗高和污染严重的产业,鼓励发展符合规划要求的娱乐、体育、科技、金融、文化等产业和住宿、餐饮等旅游配套产业。
为了保持度假区自然风貌,提高度假区的品质,《条例(草案)》还规定,度假区内建设项目的选址、布局、高度、体量、造型、风格和色调等应当与周围景观、环境相协调。对于已有建设项目不符合要求的,度假区管委会要组织整改。
约束更加明晰——
在非指定区域搭设帐篷或垂钓、在湖区游泳,都不行!
违者将面临罚款
哪些行为是明令禁止的?《条例(草案)》里已有明确,包括随意倾倒垃圾,刻划、污损景观设施,在非指定区域搭设帐篷、摆放桌椅,在湖区游泳、洗澡、洗涤物品,在非指定区域垂钓、捕捞等等。违反者将被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如果是在非指定区域野外用火,或者是进行开荒、填湖等破坏景观、植被和地形地貌的,面临的处罚会更重,将被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或是造成严重后果的,最高可罚款1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