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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东仁堂大药房竟售过期药
发布时间:2018-06-07 16:25:24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民以食为天,入口的东西,大家都是拿出十二分的小心,何况是吃药,更需谨小慎微。

市民吴女士向杭州网反映,由于喉咙不舒服,6月3日下午,她去凤起路507号的东仁堂大药房买药,经药师推荐购买了两瓶西安碑林制药厂生产的金嗓散结丸,回家后发现已过期2个月。

吴女士买到的过期药      

       

结算单

药品过期2个月 这家医保定点药店竟然没有察觉

吴女士介绍,自己买回家后,打开了一瓶进行服用,喉咙没有好转反而更加疼痛,次日上午,吴女士发现药瓶上标注的有效期至2018年4月,已逾期2个月。此时,这瓶药只剩下了三分之一的量。

6月4日上午,吴女士带着药品和票据来到凤起路507号东仁堂大药房,经过电脑销售单号查询,药店承认吴女士手上这瓶已过期2个月的药,的确于6月3日下午售出。但是电脑上的药品有效期为2018年8月,与实际吴女士买到的药品有效期不符。

同一件药品,不同的批号与有效期,孰真孰假?记者来到东仁堂凤起路店,吴女士6月3日买的金嗓散结丸柜台上只剩下一盒,店员说这是店里最后的一盒,有效期至2018年8月。

东仁堂凤起路店店长吴慧承认,出于纰漏,6月3日向吴女士出售了过期的药。“

药品批号在输入电脑的时候出现了差错。”吴慧解释,一般药品在输入电脑进行登记的时候。会用扫码枪对编码进行扫描,在扫不出信息的情况下,会手动输入批次号。由于自己的失误将该药品的批次号输入错,致使药品在电脑上的有效期显示,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

重点养护药品检查表中,金嗓散结丸名列其中。

药品批次号输错 近效期药品没有提醒

药品日常会有盘点、卖出前还将核对批次号,层层检查下,过期的药品是如何流通到吴女士手中的?吴慧解释,当天下午由于排队顾客较多,自己没有仔细核对批次号,以为有效期至8月,因此将本来过期的药品卖了出去。

面对东仁堂药店的解释,吴女士提出了质疑:“即便是按照电脑上输错的药品批次,有效期不足2个月的情况下,商家是不是应该提醒消费者呢?”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一百六十七条规定,销售近效期药品应当向顾客告知有效期。在国家对近效期药品的指导原则下,每个企业具体做法不一样。

东仁堂表示,在对药品检查时一般分为三种情况:一是每月一次定期对药品进行盘点;二是对于有效期90天之内的药品列入重点养护,挨个记录,每半月再详查,售出时有效期临近要告知消费者;三、对于有效期40——60天内的药品,药房统一下架,视为不合格药品,退回总部。

记者在5月31日的重点养护药品检查记录中发现,金嗓散结丸名列其中,数量为3盒。对于已过期的药品依旧出现在重点养护药品名单中,东仁堂药店承认,在检查记录中,仅以其中一盒有效期为参考做下记录,其余两盒未检查。

东仁堂凤起路药店

药店售出过期药 消费者维权进行时

一瓶过期药品流入到吴女士手中,记者粗略算了下,至少经历过药店四次纰漏。第一次,药品批次号输错;第二次,近效期90天之内的药品重点养护不认真,没有做到一一核查;第三次,销售药品时没有核对电脑批次号与实货批次号;第四,没有将药品近效期的事实告知消费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生产、销售劣药的,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或者撤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或者《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东仁堂药店表示,希望与吴女士做私下调解,报销吴女士的体检费用、交通费用,并对药品做出退一赔十的补偿。吴女士表示,已向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反映,等待权威检查结果。 

下城区市场监管局回复:正在检查中

记者从下城区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下城区范围内有200多家药店,平时对药店巡查过程中主要分为三方面的检查,一是购进渠道,二是日常养护记录、销售记录,三是抽检100余件样品批次送检。

杭州每年都会进行诚信药店的评选,推出一批诚信示范企业,今年年初,杭州评选出142家2017年度“诚信示范药店”,其中下城区就有10余家。

      据了解,涉嫌出售过期药的东仁堂凤起路店去年的信用评定为B级,信用分良好。目前,下城市场监管局武林所已在接到投诉第一时间对药店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过期药品。相关负责人表示,6月7日前,东仁堂凤起路店需拿出购进渠道、日常养护记录等材料,执法部门将视情况予以依法查处。

作者:记者 刘文昭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