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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又一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赔偿费用超过200万!
发布时间:2018-06-01 19:33:55 Fri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2017年4月14日上午,余杭区百丈镇百丈溪原本清澈见底的溪水一片浑黄, 水体污染绵延3公里。晨起的老百姓都在想昨晚到底发生了什么。

警笛呼啸而来,中午12点,公安民警和环保执法人员联合对现场进行勘查排摸,发现溪边不远处一处隐蔽的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加工点,里面存放了50几个塑料桶,部分桶里面还装有不明液体。经初步侦查,这是一起严重的污染环境案件,“4.14”余杭百丈溪污染环境案至此案发。

今天上午(2018年6月1日),余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余杭区首例刑事附带民事环境污染公益诉讼案,16名被告人齐站在法庭上,为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接受审判。

长期非法收购、处置危废 对环境造成重大破坏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洪某某、钱某某在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长期从事危险废物的非法收购、处置。

2015年7月起,钱某某从被告人周某、陈某某等五被告人处非法收购危险废物废蚀刻液共计170余吨,并进行非法处置。

2016年9月起,被告人洪某某从被告人钱某某、敖某某等七被告人处非法接收、收购危险废物废蚀刻液、镍水、镍泥等共计190余吨,并进行非法处置。期间,被告人倪某某、申某某分别受洪某某、钱某某指使,从江苏省苏州市等地,将危险废物废蚀刻液、镍水、镍泥运输至余杭区百丈镇等地。

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被告人洪某某、钱某某为谋取非法利益,商定由洪某某通过稀释、中和、置换等方式,非法处置危险废物废蚀刻液,并将处置后的废液或非法出售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人,或非法通过暗管、水泵向土壤渗透、向百丈溪排放,导致河道与渠道交汇处下游的百丈溪水体、加工点场地范围内的土壤、排水渠道底泥及河道与渠道交汇处的底泥受到生态环境污染损害。

恢复土壤生态环境费用100万!支出共计200万!

经专业机构鉴定,本次事件应急处置费用合计110396元,纳污河道生态环境损害费用30万元,基于恢复目标的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费用841020-1051220元。

同时,公益诉讼起诉人诉请:判令被告洪某某等20名侵权主体依法赔偿纳污河道生态环境损害费用300000元,基于恢复目标的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费用841020-1051220元,共计1141020-1351220元,并依法支付为控制环境污染而支出的应急处置费用110396元、为本案诉讼支出的鉴定、检测等合理的事务性费用594000元,共计704396元。

庭审中,合议庭对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组织调解,在庭前会议的基础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20名被告共同赔偿纳污河道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人民币300000元、基于恢复目标的土壤生态环境损害费用人民币1051220元、为控制环境污染而支出的应急处置费用人民币110396元、为本案诉讼支出的鉴定、检测等合理的事务性费用人民币594000元,共计人民币2055616元。合议庭当庭予以确认。

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一并解决环境污染的修复赔偿问题

法庭上,陈娟检察长代表检察机关发表公诉意见:环境资源保护关系国家大计、民生福祉。

近年来,国家在努力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检察机关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代表,运用法律手段保护生态环境责无旁贷。

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能有效督促侵权主题一并解决环境污染的修复赔偿问题,也能大幅减少司法诉讼成本。

同时,检察机关有专业的法律人才和法定的调查权,开庭公益诉讼具有较大优势,可以通过办案,达到查处一起、教育一片的警示和震慑作用,为美丽杭州、美丽浙江建设筑牢法律保护屏障。

据悉,本案的刑事部分将择日宣判。



作者:记者 许佳炜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