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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念仲裁制度恢复30周年 开启浙江劳动仲裁事业新征程
发布时间:2017-11-01 22:12:28 Wed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1987年7月,中断30多年的劳动仲裁制度重新恢复,浙江相继成立各级仲裁机构,并在2003年成立了全国首家省级仲裁院。30年来,浙江各级仲裁机构实现“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创造了一项又一项“全国率先”,为全国的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事业贡献了一个又一个“浙江样板”。

    11月1日,省人力社保厅、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专题举办活动纪念我国劳动仲裁制度恢复30周年。活动现场还表扬了一批老仲裁员、十大办案能手和十大调解高手,表扬了优秀仲裁庭审,并首次举行了演讲比赛。

    五年来,浙江各级仲裁委员会及基层调解组织共处理争议案件58.1万件,涉及劳动者90万余人,涉案金额167亿元;其中仲裁机构立案审理近24.4万余件,涉及劳动者43万人,仲裁结案率、调解率均达92%和73%以上,实现大部分争议在仲裁环节案结事了。

    据省人力社保厅副厅长龚和艳介绍,这些年,浙江率先出台调解仲裁地方性法规,创新争议处理体制机制;率先实现仲裁院实体化全覆盖,仲裁庭建设不断迈向高标准;率先打造“三系统一平台”,信息化建设稳步推进;率先完成乡镇街道调解组织全覆盖,调解成功率等指标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在仲裁机构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为民服务手段不断优化。

    龚和艳要求,各级劳动仲裁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持之以恒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双维护”贯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始终;坚持改革创新、完善制度,积极投身法治建设伟大实践;坚持优化手段、提升服务,继续唱响为民服务的最强音;坚持作风建设、依法办案,让每一个当事人行走在公平正义的阳光下,开启浙江劳动仲裁事业新征程,走进新时代。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