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说起《大话西游》玩家们一定不陌生,这款游戏可谓是红极一时,不少玩家都为它一掷千金。
25岁的玩家闫某某在游戏里嗅到金钱的气味,耍起了小聪明,动起了歪脑筋,利用软件开发的特长,运营了另一个“大话西游”,靠它搜刮财物。
2018年上半年,闫某某纠集“张某”“许某某”(另案处理)使用网上购买的《大话西游》手游版的美术、音乐资源,开发《大话西游》手游的私服。
该批美术资源已被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登记著作权。
被告人闫某某在未取得网易(杭州)网络有限公司授权的情况下,于2018年11月开始运营私服,并以道具收费、招募代理商等方式,通过向玩家、代理商收费获利,截至案发,累积非法经营数额约1020万余元。
11月25日下午,滨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这起侵犯著作权案。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闫某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美术作品,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故当庭宣判,依法判决被告人闫某某犯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处罚金人民币510万元,并依法扣押犯罪工具。
法官提醒,生活中要提高法律意识,要合理利用自身优势创造财富,而不是剽窃他人成果,盗取非法财富。作为著作使用人要注意,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不能擅自在商业活动中使用权利人的作品,更不能以不知情为借口规避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