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为了给出车祸的妹妹维权,哥哥伪造了假证据,可其实这份证据就算是真的也对判决结果没多大影响,现在,因为伪造证据,哥哥和妹妹还有他的两个朋友都要受处罚。
8月23日下午,萧山法院对一交通事故案中伪造证据的四名涉案人进行处罚,其中一人被拘留5日,因为伪造证据被司法拘留,这在萧山法院还是第一次。
2015年6月,莉莉坐着母亲驾驶的电动车准备去萧山街上,不料被丁某驾驶的大货车撞了。事故经交警部门责任认定,丁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莉莉和其母亲均无责。但母女二人都受了伤,莉莉伤得有些严重,直到今年才基本痊愈,于是在今年6月,莉莉起诉司机丁某及其物流公司、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并提交了相关证据。
萧山法院正式立案后,于今年6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在庭审中,法官发现莉莉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有造假嫌疑,在法官告知提交虚假证明的法律后果后,莉莉当庭决定不提交该份证据,于是,法院依法判决了莉莉的交通责任纠纷一案。
但法院对莉莉伪造证据的行为,绝不容忍。
案件判决后,法院对莉莉的代理律师进行电话确认,证实该工作证明材料系伪造。随后,萧山法院联系莉莉本人接受调查,调查中,在法官的一再追问下,莉莉承认了自己的工作证明是伪造的。
原来,莉莉的哥哥小盛为了帮自己妹妹维权,制造了一出闹剧——车祸当时,莉莉随便找了一份工作,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发生车祸后,哥哥小盛觉得,有了劳动合同,妹妹才是有正式工作的人,这样或许可以让妹妹得到更多的赔偿,也可以更好地形成证据链上呈给法庭。
于是他托朋友施某帮他联系了一家公司,想要伪造劳动合同及工作证明,而这家公司的老总李某正好是施某的至交。李某二话没说,就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擅自盖章伪造了工作证明和劳动合同。
而两年前法院在审理莉莉母亲受伤赔偿时,其母亲也同样没有正式工作,母亲的收入证明和劳动合同也是通过相同手段,由李某盖上其公司的公章伪造,导致了法院判决结果有一定出入。
萧山法院认为,以莉莉哥哥为首的这四名伪造证据人员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司法秩序,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法院今天对他们进行了处罚:对莉莉哥哥拘留五日;对莉莉罚款5000元;对中间人施某和公司法人李某均罚款10000元。
而据承办法官李新政介绍,其实关于莉莉工作证明这份证据,对整个案件的赔偿影响并不大,甚至可以说是没什么影响,莉莉的哥哥完全没有必要这样画蛇添足。
李新政也想借此提醒:诚实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新民事诉讼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当事人们的任何“猫腻”都逃不过法官们的法眼,一旦这些虚假陈述、伪造证据的小动作被“识破”,法院将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当事人予以严惩。“假官司”若得到了真保护,社会公平正义将荡然无存,法院会从各个方面遏制虚假诉讼的肆意妄为,抓到一起严惩一起,进一步提高对虚假诉讼的防范意识,加大打击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