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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消保委电热毯比较结果:八成产品不合格
发布时间:2017-02-15 17:03:32 星期三  来源:杭州网

 

此次比较试验抽取了市场上高中低三个价位档次的电热毯作为样品进行检测。最低的为19.8元,最高的为279元。

市消保委及萧山区消保委在取得检测报告后,第一时间与生产厂家及电商平台联系,对此次比较试验结果予以告知,并要求各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反馈。

浙江大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西芳家纺用品设计有限公司和桐乡市万利达电器有限公司对检测结果进行了书面说明并对存在问题进行了及时整改;

石家庄佳跃电器有限公司在签收确认函和检测报告后未有任何反馈;

无锡安贝雅纺织品有限公司多次电话联系未果,萧山区消保委发函委托该公司所在地无锡市梁溪区消费者协会协助仍查无下落;

石家庄市新宝电器有限责任公司多次联系未果后,萧山区消保委发函委托河北省新乐市消费者协会协助联系送达检测报告,该企业负责人曾来电以在外地出差为由至今未去当地消协签收检测报告,萧山区消保委也多次联系该企业电话拒接,于新乐市消协联系对方同样表示该企业电话拒接。

这种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态度实在让人担忧。

消保委此次所送检的10批次产品中,有8批次产品未达到国家标准,达标率仅20%,无论是低价产品还是高价产品均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项目,情况堪忧。

消费提示:本次本次消费比较试验的检测结果总体不容乐观。

因此消保委在此呼吁:政府职能部门要加强对网络平台的监管和查处力度,着重强化对中小型电子商贸公司的行政指导,通过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其明确自身在从事网络销售时必须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自觉诚信守法经营的责任和义务。

电商平台要加强对第三方经营者的监督管理,对申请入驻的第三方经营者严格把关,严格审查其营业执照、品牌销售授权证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相关资质,并出台具体规范的入驻商家审核标准。

消费者自身在购物时一定要看清图文标示,做到货比三家,不一味追求低价商品,购物后要及时索要相关消费票据,遇到消费纠纷时,便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次比较试验仅对所购样品负责)

作者:通讯员 陈杭 记者 陈琳  编辑:陈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