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杭州市淳安县鸠坑乡第一时间组织召开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推进会。
“非标电动自行车暗藏诸多危险因素,如车速过快,刹车系统跟不上;蓄电池防篡改及短路保护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发生自燃引起火灾等,综合治理迫在眉睫。”交警程浩说,“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发生,我们现在加强提前淘汰置换优惠举措,鼓励全乡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有序退出或置换为合规车辆,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根据浙江省相关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期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期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据了解,目前乡域共有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1231辆,按照淳安县推出的“早淘汰置换多补贴、晚淘汰置换少补贴、逾期淘汰置换和备案满7年以上不补贴”的补贴政策原则,目前该乡乡、村两级干部正在全力摸排灭失车辆,做好注销淘汰,同时积极开展进村宣传,利用周二下村日、党员会议、公共宣传栏等进行多渠道宣传引导,针对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档案,对个别车主面对面沟通,使广大车主及时了解相关政策规定和时间节点,积极主动参与提前淘汰置换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