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起诉银行索赔60万元,说自己被银行贴侮辱性大字报恶意催收,导致她的婚约被取消,工作也“黄”了。没想到,法官审理后将案件移送公安,她变成了涉嫌虚假诉讼的被告人。
近日,杭州西湖法院一审判决了这起荒唐的虚假诉讼罪案件。
2020年4月,郑某某以人格权受到侵害为由,去杭州西湖法院起诉浙江某银行。
郑某某说,她在收到银行发来的催收短信后不久,就在家门口看到带有威胁、侮辱性等内容的大字报。这些大字报被郑某某未来婆婆、男友、合作伙伴看到,闹得人尽皆知,婚约取消了,工作也“黄”了。
郑某某说,恶意催收不仅对她造成家庭危机、感情受挫,而且带来了精神压力和名誉损失,因此起诉要求银行赔偿她精神损失费59万元、名誉损失费1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但法院审理发现,郑某某提供的证据中,她与催收员的短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然存在虚假的可能性。法院认为,郑某某就银行侵犯其人格权的主张,缺乏事实依据,法院不予以支持。
后郑某某提出撤诉申请。
同年11月25日,法院审结该案,裁定不准予郑某某撤诉,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并将案件相关线索移送公安机关。
同年12月4日,郑某某被抓获,她很快承认了伪造证据起诉的事实。
原来,郑某某从2016年开始在这家银行网络借款,之后借了还,还了借。到2020年1月,郑某某无力还款,仍欠银行1.6万左右。同年4月,银行方面向她发送了催收短信。
郑某某眼见还不出钱,后经所谓的“高人”指点,将银行的催收短信改成带有威胁、侮辱性内容的催收短信,然后发给自己。
随后,她又编造了带有威胁、侮辱性内容的大字报,并以在家门口贴大字报被发现为由分别编造了与男朋友、未来婆婆、妈妈、邻居、合作伙伴等的聊天记录等,然后向法院起诉。
杭州西湖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郑某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一审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