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萧山警方根据杭州市公安局统一部署,在全区开展“雷霆3号”集中统一行动。行动期间,有2名男子在吃夜宵时打架,不幸撞到了“枪口”上,一人挂彩,一个被拘留。
张某(38岁,安徽人)和易某(29岁,河南人)是萧山北干街道某工地的工友,平时关系不错。
凌晨,两人和几名工友相约去一家土菜馆吃夜宵,酒足饭饱,张某率先起身,悄悄去前台买单结账。
没想到钱刚付掉,易某也恍恍惚惚地过来,对老板说他来买单,老板说前面的顾客已经付过了,可易某却不依不饶,坚持要由他买单,甚至还借着酒劲,埋怨起张某。
“怎么?看不起我啊!”
张某也不甘下风,回怼道:“怎么,我请你还不乐意了?”
两个人就这样你来我往,渐渐从口角引发成肢体冲突,拉拉扯扯中,张某将易某一把推倒在地,还上去踢了几脚。
民警带着易某回到饭店调查情况
见有人打架,周围群众赶忙报了警。
很快,正在开展“雷霆3号”统一行动的北干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此时,张某已经离开,易某满身酒气坐在地上,口中说着胡话,右手上受伤流着血。
民警找来张某并将2人一起带回派出所调查。
在派出所,易某酒醒后就断片了,不记得之前发生了什么,而张某则坚称自己下手没有多重,易某右手上的伤自己不知情。
通过后续调查,原来张某走后,易某又耍起了“酒疯”,跑到附近一小区的保安室,用右手打碎了一块窗户玻璃,自己的手也受伤流血。
易某喝醉了一拳砸向玻璃
目前,张某因殴打他人被萧山警方依法处以行政拘留,而易某打碎玻璃的事也将面临法律责任,案情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两个平时关系不错的朋友,却因为抢着买单大打出手,结果一个被拘留,一个挂彩。事情发展到这一步,估计两人的肠子都要悔青了。
所以,警察蜀黍在这里郑重提醒:
打架成本有多高?你知道吗?
1.把对方打成轻微伤的成本=5日至15日拘留 +500元至1000元罚款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因拘留少挣的工资。
2. 把对方打成轻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下有期徒刑 +赔偿金 +医药费、误工费等赔偿 +因判刑少挣的工资。
3. 把对方打成重伤的打架成本=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 +经济赔偿 +社会及家庭严重影响。
4.打架附加成本=民事责任费用(诉讼费+律师费+医药费+误工费) +公安机关留下前科劣迹 +心情沮丧郁闷 +名誉形象受损 +家人朋友担忧 +工作生意等遭受更大损失。
警方还提醒:
过量饮酒有害健康,而且喝高以后,上面的这些打架成本,你可能都抛之脑后!所以,饮酒要适量!打架成本要牢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