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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3000多万元买武林壹号送新欢 老婆告上法庭要回财产 法院强制腾房了
发布时间:2018-05-24 17:39:12 Thu  来源:杭州网


大批法院干警进入武林壹号小区

杭州网讯 5月24日一大早,杭州高档小区武林壹号门口聚集了50多名法院干警,不久,几名法警将一名女子、一名中年男子带下楼。

发生了什么事?原来是滨江法院对位于武林壹号的一处房屋进行强制腾房。而这所房子,竟是男子送给一名女子的礼物。

图片来源于杭州日报

原配车祸住院 丈夫遇新欢 洋洋洒洒给了3400万

原告小金(化名)与被告阿化(化名)于2004年相识,相恋4年后在2008年结婚。

2014年,小金发生严重车祸。在其住院期间,阿化与小丽(化名)结识并发展为婚外情。

期间,阿化多次赠与小丽财物,仅2014年6月-11月间,阿化共赠与小丽现金3050余万元。小丽用该笔钱款一次性付款购买了武林壹号公寓一套(购买价格为2038万余元)。

2016年3月,原告小金以被告阿化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为由,向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被告阿化赠与小丽的赠与行为无效,且返还原告小金现金合计3400万元。

执行干警一一清点物品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可擅自处分 法院支持原告诉求

滨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被告阿化未经妻子小金同意,擅自赠与被告小丽3050万元,该处分行为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赠与行为无效。因此滨江法院判决确认被告阿化3050万元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被告小丽将上述款项返还小金。

执行干警打包搬运家中物品

女子拒不履行判决 法官多次上门劝说

因被告小丽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列义务,原告小金于2017年7月11日向滨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于同日立案受理。

按照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小丽应当返还小金3050万元。在执行过程中,滨江法院执行法官多次做被执行人工作,劝说被执行人小丽自动履行生效判决。

但小丽坚持认为当初是阿化自愿赠与,且与其生了儿子,分手也应当给儿子,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为此,滨江法院依法查封了小丽名下的位于武林壹号的一处300多平方米的房屋。

去年年底,该案执行法官曾带领多名干警冒着大雪前往小丽家中,上门规劝其自行腾退,并张贴腾房公告,但小丽拒不履行腾房义务,为此,滨江法院决定对小丽名下的上述房屋进行司法强制腾房。

小孩的物品到处可见

法院出动大量警力 实施司法强制腾房

上午8点,执行人员到达武林壹号现场,设置好警戒带,圈定警戒范围,进行安全警戒。

滨江法院池海江院长坐镇执行指挥中心连线腾房现场,进行实时远程指挥。

“为什么赶我们走!”女子大声叫着。

“我们来了几趟了,请你们腾退?”法官表示。

 原来,这名女子并非被执行人小丽,而是她老家叫来的亲戚,住在屋里。而那名中年男子则是小丽的父亲。

执行人员叫来开锁匠,10分钟后便强行打开小丽家的入户门。但房间内,小丽今天并不在家。

执行干警一一清点物品,登记造册,打包搬运

在公证人员、社区干部、片区民警、物管等见证和监督之下,执行干警强制开启进入房内,一一清点物品,登记造册,打包搬运,将物品妥善安置到事先准备的安置地点。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滨法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