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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隔两年 最终竟只用了“600元”化解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发布时间:2018-05-09 17:37:30 Wed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我愿意用一整年的工资作为赔偿!”这是嫌疑人发自内心的忏悔;但最后,被害人只要了600元人民币的赔偿。从事调解工作多年,这也是承办检察官郑琴芳所碰到的第一起嫌疑人积极主动赔偿,且最终商定的赔偿金额如此之小的故意伤害案件。

这一次,横亘在受被害双方之间的心结为何只用“600元”就被检察官解开?故事还要从这里说起……

嫌疑人意气用事酿苦果 被害人决意拒绝赔偿

2016年8月5日,追朔到案件发生的当天,犯罪嫌疑人阿强(化名)至其居住的社区书记办公室,向社区书记、被害人老李(化名)反映其儿子家中住房墙体开裂的问题。

阿强之前曾多次反映过该问题,社区书记也向其详细地解释了情况,表明责任主体在于所处社区的工业园区,且园区已着手进行处理,但阿强始终不满老李的答复。

这天说着说着,阿强的情绪激动了起来,突然用头撞向了老李,老李躲避不及,被撞后鼻骨及左侧上颌骨额突骨折。后经杭州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老李的伤势已构成轻伤二级。

事发后,阿强缓过神来,立马陪老李前往医院治疗,表示会承担相应赔偿。公安立案后,按照以往轻微故意伤害案件的发展,嫌疑人认罪认错态度好,又有赔偿能力,双方在侦查阶段就能顺利达成刑事和解。

然而,这次问题却卡了在被害人这儿,他既没有主动索赔,更没有接受赔偿,医好伤后就将这事丢在了一旁。阿强多次主动联系老李,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足额赔偿,均被老李一口拒绝,双方似乎被一道墙死死地隔在了两边。

发小的心结 枫桥经验来化解

2017年1月23日,拱墅检察院受理该案。对案件事实和双方情况详细审查了解后,郑琴芳发现嫌疑人和被害人是小学同学,从小一起长大。

案情虽然简单,可一旦处理不好,不仅解决不了原本的问题,可能还会加剧双方矛盾。只有找出问题症结,尽力促成和解,才能最大限度修复裂痕,减少办案“负产出”。

在多次与老李耐心沟通后,郑琴芳终于从碎片化的语言中挖掘拼凑出了他的“心结”所在。老李之所以始终不肯要赔偿,是因为放不下书记的面子,想要对方当面郑重赔礼道歉,但又端着架子不愿直接提出,堵着口气想难为下阿强。

恍然大悟后,郑琴芳决定以情化人,借助双方既是同窗又是发小的情谊,对老李展开“攻心”。电话、约谈,释法、说理……一次次的不厌其烦,一遍遍的苦口婆心,老李的态度开始发生了变化,慢慢地理解了承办人的用心:如果不走和解程序,阿强会被依法提起公诉,被法院审判后将失去热爱的教师工作。

换位思考,曾经的发小因一时冲动丢了饭碗、失了梦想,一定会抱憾终身,也会让两家多年的情谊走向破裂。最终,老李几经思考,终于松口了,愿意试着接受调解。这次他只提出了一个要求:调解要在检察官的主持下进行。

近日,双方来到我院诉调中心,这是老同学几个月后第一次心平气和的见面。看着一个已然消气,另一个充满歉疚,郑琴芳和诉调检察官吴国强会心一笑。三方根据阿强医疗费用花销情况,顺利确定了赔偿金额:人民币600元整。

原来,老李内心早就释怀了,并不想过分追究。阿强爽快地当场支付了赔偿金,郑重向老李道歉,双方冰释前嫌,都对结果表示满意,也对检察官们表达了谢意,两人面带笑意、和和气气地一同离开了检察院。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华夏怡 王蕴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