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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病保险扩充特殊药品范围、慢病有了长处方 浙江社保新政请查收!
发布时间:2018-01-23 14:38:12 Tue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新的一年,浙江社保惠民迈出了民生工程第一步!

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召开社会惠民政策媒体通气会,对老百姓关心的大病保险政策、慢性病保障政策、基本养老保险等情况作了介绍。从今年开始,又有一批医保新政纷纷落地,让更多患者获益。

大病保险特殊用药范围扩至28种

今年起,浙江将阿达木单抗等28种药品纳入浙江省大病保险支付范围。并且,纳入大病保险特殊用药的价格普遍比全国最低价较大幅度下降,平均降幅达到20%。

省人力社保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将原来不在国家规定基本医保药品目录范围内,但大病治疗必需、群众呼声强烈、疗效明确的高值药品纳入大病用药范围,可以有效缓解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2014年,省政府将大病保险全覆盖列入当年十件民生实事。三年来,全省共有64万名大病患者得到了及时补偿。据了解,在大病保险支付比例方面,浙江还将大病保险合规医疗费用最低支付比例从原来的50%提高到60%,适当提高了大病保险报销水平。

慢性病长处方,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最长12周

日前,浙江省人力社保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门诊医保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慢性病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不仅方便慢性病患者配药取药,也提高了当前的保障水平。

其中最值得一提的就是,纳入慢性病特殊病种范围的病种,一次处方医保用药量可根据病情需要放宽到12周,可以减少患者跑医院的次数。

举个例子,患高血压多年的叶大伯,平时主要配取索洛尔、厄贝沙坦氢路噻嗪等治疗高血压的药物。慢病长处方实施以来,这些药品可配取84天的用量,而在之前最多仅能配取30天的用量,大大方便了慢性病患者。

另据了解,根据全省慢性病疾病谱情况,浙江省确定了高血压、糖尿病等12种慢性病作为全省慢性病特殊病种。然而,各地根据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在省定病种基础上,自行增加了病种数量(杭州市19种、宁波市23种、舟山市25种、丽水市15种)。

提高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

新的一年,工伤保险领域除了出台了《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也调整部分工伤保险待遇。

据介绍,浙江调整提高了一级至四级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调整办法与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一致,伤残津贴增加金额低于当地企业基本养老金平均调整额度的予以补足。

另外也调整提高了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每人每月再增加95元;自社平工资公布的次月起,调整提高了生活护理费、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就业补助金等标准;调整提高了工亡职工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

作者:记者 徐可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