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当网络购物“七日无理由退货”渐成习惯,消费者在实体店购物却退货无可依。这样的局面将在浙江省范围内首先得到改善。今后,消费者在浙江实体店消费也将拥有“后悔权”。
8月29日,浙江省全面实施“放心消费在浙江”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浙江省工商局在全省组织开展“万家企业无理由退货”社会承诺百城联动活动。全省合计100个市县区联动开展活动,组织了13047家企业向社会承诺实行无理由退货。其中,杭州市共有2647家企业主动响应省市号召,根据自身经营特点,作出无理由退换货承诺。
据了解,“无理由退货”承诺主体主要指线下实体店,同时也包括网络网店。
活动从重点企业延伸至省内各类大型商场超市、城市核心商圈、新兴商业综合体、特色商业街区、旅游景区、品牌连锁便利店、互联网购物等各类消费场所。
企业自愿承诺的内容包括退货商品范围和具体的退货时限,这些承诺应公开张贴于企业店堂醒目位置,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同时,生鲜食品、个人内衣、定制产品、奢侈品等不适宜无理由退货的商品不包括在内,退回的商品还应当保持完好,确保无理由退货的公平性、合理性和可行性。
此外,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和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都会统一公布在“放心消费在浙江”官方网站上,消费者可以进行查询。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也将有统一展示标志标识,让公众“可视、可体验、可监督”,这就意味着厂家商家诚信不诚信、承诺落实不落实,消费环境放心不放心,最终由消费者来评判。
而除了以上各类监督渠道,全省消保委组织还专门组建了社会监督义工队伍,杭州就有18支72人,通过暗访,体验等方式对企业无理由退货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