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浙江公布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2件涉杭州
发布时间:2023-01-11 18:07:09 Wed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营者之间的竞争关系发生变化,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破坏其他经营者网络产品或服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为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1月10日,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发布了15件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近年来,不正当竞争行为借助网络技术手段,花样翻新,不断变换马甲,呈现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的趋势,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对此,2022年,省市场监管部门推动《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出台,深入组织开展反不正当竞争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全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925宗,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执法251次,开展法律法规宣讲、培训、合规指导919次,查处的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数连续三年保持较大幅度增长。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涉及杭州的有:

一、杭州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

2021年3月9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司法机关公布的案源线索,依法对杭州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该公司在推销药品过程中,向桐庐县某某人民医院工作人员王某某(已因受贿罪被判刑)支付回扣。

2021年3月23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杭州某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涉嫌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自2015年9月起与王某某约定,由王某某负责运作桐庐县某某人民医院采购当事人的脂溶性、水溶性维生素药品,当事人则按照医院药品采购价的一定比例向王某某支付回扣。在王某某的运作下,桐庐县某某人民医院共计向当事人采购药品脂溶性、水溶性维生素64969瓶,涉案金额442.29万元,为谋取交易机会,当事人共计向王某某支付回扣款13.01万元,当事人收到药品生产企业支付的推销费为142.91万元。2022年5月20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没收违法所得142.91万元,处罚款23万元。

二、杭州某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案

2022年1月12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依法对杭州某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开发了“搬家助手”应用软件,向某某某平台的个别商家定向销售,该软件利用数据爬虫技术,在未取得授权同意的情况下,爬取“淘宝”“天猫”等平台商家的商品数据后,将数据上传至某某某平台服务器,转由某某某平台的相关商家进行销售。

2022年1月14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对杭州某某软件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利用技术手段实施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利用“搬家助手”软件共非法爬取18154814条商品数据,妨碍和破坏了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者服务正常运行,扰乱了电商平台竞争秩序。2022年5月23日,杭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处罚款120万元。

作者:通讯员 市闻 记者 刘文昭  编辑:戎丽娟
杭州网·国家重点新闻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