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中秋小长假,你玩嗨了吗?可有人却因“嗨”过了头,付出了惨痛的代价。
9月19日,中秋假期的第一天,杭州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五大队在杭千高速公路杭州南收费站开展酒驾醉驾专项集中整治工作。当晚8时45分左右,民警在对一辆轿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股酒气扑面而来。
驾驶员姓马,经呼气检测,结果为55mg/100ml,属于酒驾!
马某说,他在东洲岛某厂工作,常年未回家,中秋之际为解思乡之愁,特地邀了3名老乡在滨江区共进晚餐度中秋,期间喝了一小杯白酒。
饭局结束后,马某曾使用手机软件找代驾,可迟迟没有代驾接单。他心想,中秋假期应该不会查酒驾,于是抱着侥幸心里独自驾车上路,没想到刚上高速就被逮了个正着。
“我不是一个刁民,可我却办了刁民办的事情。哎!”马某懊悔道。
民警查询发现 ,马某曾有过一次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此次是“再犯”,将处10日以下拘留、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杭州高速交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切勿抱有侥幸心理,对他人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