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7月19日晚,杭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通报:“7.18”西湖景区电动自行车起火自燃发生以后,立即组织力量启动相关调查。据相关部门提供的车辆登记信息,涉事车主车辆向上城区“满意车行”购买,品牌为CZYMH,型号为TDR1572Z,2018年11月14日首次上牌,车牌号为杭2670192,2021年4月6日变更为杭3548010。
7月19日,执法人员前往“满意车行”检查。该车行经营范围含电动自行车销售等。目前,该车行仍在销售CZYMH牌电动自行车,但无涉事同型号电动自行车(TDR1572Z型)。
该品牌电动自行车由杭州迅驰雅马哈工贸有限公司生产, 2017年6月7日领取电动自行车生产许可证,证号为:(浙)XK16-002-00079,有效期至2022年7月11日;2019年电动自行车由许可证管理转为CCC管理后,该企业目前委托无锡邦度科技有限公司贴牌生产。
关于涉事车辆电池是否进行更换,因现场未发现更换记录,有关情况正作进一步核实。检查人员对同品牌不同型号的两款电动自行车以及该店销售的一款锂电池组进行质量抽检,后期将根据检测结果依法处置。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根据有关部门确定自燃原因后,继续做好涉事车辆深入调查。同时,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将立即开展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
昨晚,“杭州消防”权威发布:
7月19日,经过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火灾调查组现场对事故电动车残骸的调查取证,初步判断,“7.18”电动车起火事故起火原因与电动车的锂电池故障有关。其他相关取证工作仍在进行,具体火灾原因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