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杭州网讯 2月19日,滨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南派泛娱有限公司诉三七互娱(上海)科技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其中原告法定代表人就是知名网络作家南派三叔,其代表作《盗墓笔记》深受读者喜爱,还被改编为网剧。
原告称手机游戏《游龙传说》(后不断更名,曾位列苹果appstore下载排名前十。)在公开宣传时,擅自大量使用了《盗墓笔记》中的特有作品元素。
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游戏包下载页的“应用介绍”部分出现与《盗墓笔记》小说内容相关的描述:“为玩家展示了全新惊心动魄的盗墓之旅,让我们一起推开青铜门,在老九门中再续不解之缘。”(2)游戏包下载页的“贴片”大量使用了小说内名词“秦岭神树”“麒麟血竭”“烛九阴”等重要元素。(3)随剧情发展,游戏画面中上部、右上角出现“云顶天宫”“张家古楼”等小说内名词。与上述情况类似的适用包括但不限于小说名称“藏海花”,小说标题“七星鲁王宫”“谜海归巢”,小说自创名词“蛇眉铜鱼”“鬼玺”以及小说“佛爷”“二月红”等。
原告认为上述行为易引人误解,使相关游戏玩家误认为《游龙传说》系经原告合法授权或与原告作品存在特定联系,构成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被告——该手游的开发及运营者则认为,他们的主体不适格。原告所提供的证据证明被告是出版单位,但根据相关规定,出版单位的义务是审读游戏内容,对审读范围以外游戏宣传素材和游戏官网的内容均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并且,原告所主张的秦岭神树、闷油瓶、藏海花、张家古楼不属于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商品名称,这些名字是割裂单独的展示而并没有任何关联到原告小说的内容,不会造成虚假宣传,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期进行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