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近期外省个别医院发生了院内集聚性感染事件,浙江省在院内感染防范方面有何具体措施?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孙黎明在今天(4月27日)下午召开的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45场新闻发布会上就此问题做了4方面的介绍。
一是加强就医流程管理和医务人员防护管理。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严格执行所有进入医院人员查验绿码、测体温、戴口罩管理要求。加强预检分诊和门诊筛查,对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进行综合评估并结合病毒核酸、抗体检测和肺部CT等进行诊断。严格住院病房管理,非必需不陪护,确需陪护的安排1名固定陪护人员,并加强陪护人员健康监测和管理,减少医院内人员流动。加大院感培训力度,实现院感培训全覆盖。严格落实院感防护监督巡查制度,督促医务人员按规范做好个人防护,做到院感巡查不留死角。采取预约挂号、预约检查、分时段就诊,依托省互联网医院平台大力推广互联网诊疗服务,减少医院内人员集聚。
二是扩大新冠肺炎实验室检测人群。
对医疗机构所有工作人员进行一次核酸和抗体检测(含临床、行政、后勤、保洁、安保、实习进修人员,外省来浙或省外返回人员按省防控管理有关要求执行),对固定在医院从事患者陪护工作的社会陪护人员也将进行核酸及抗体检测,上述检测工作原则上要求4月底前完成。对所有发热门诊患者、住院患者进行病毒核酸检测及血清抗体检测,外科手术患者原则上加做肺部CT检查,做到应检尽检、日检日清。
三是加强实验室检测能力建设。
4月底前,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家医疗卫生机构具备核酸和抗体检测能力;5月底前,全省各级疾控机构和三级医院全部具备检测能力;6 月底前,全省所有开设发热门诊的二级以上医院全部具备检测能力。积极鼓励第三方实验室提升检测能力、承担重点人群检测任务,面向社会提供预约检测服务,实现愿检尽检。各地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测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
四是加强医疗卫生全行业管理督导。
对全省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实现全覆盖管理,特别是将民营医疗机构纳入疫情防控整体工作。省卫健委已组成多支检查督导组,赴全省各地开展医疗机构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压实属地责任、单位责任、岗位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措施。
此外,她呼吁大家积极配合,做到非必需不要去医院。如确需就医,请尽量提前预约和就近就医,这也是对患者负责,让患者安全,让就医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