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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试点分配工作正式启动  试点房源158套
发布时间:2018-11-01 17:15:21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11月1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学城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2018年市级试点分配受理工作正式启动,标志着杭州市通过专项租赁住房的形式解决人才住房困难迈出坚实的一步。

截至目前,杭州市人才住房保障工作已基本形成以货币补贴方式解决高层次人才住房困难、以人才专项租赁住房解决中高端人才住房困难、以公租房解决基础性人才住房困难的分类分层次保障模式,累计为2万余名各类人才在创新创业中提供了住房保障。

 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思路,今年杭州首次推出下沙大学城北158套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作为市级房源试点分配。受理时间从2018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分配对象包括杭州市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内市属或区属用人单位各层次人才,主要包括经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的B、C、D、E类人才(按《杭州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实施意见》、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 (学历)的大学毕业生或具有副高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引资重大产业项目高级管理人才。

据了解,本次受理采用网上申报方式,符合准入条件的申请人将所需申请材料交至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审核并经公示无异议后盖章,按受理对象类别将申请材料递交至相应部门受理。资格审核通过后,在“杭州市区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网上服务专窗”网站上进行公示。摇号选房等分配工作由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此外,人才专项租赁住房租限3年,期满后经重新申请审核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可以续租。除B、C、D类高层次人才外,承租人的承租期累计不得超过2个租赁期限。承租人原已承租过公共租赁住房或已享受过高层次人才租赁补贴的,租赁期限合并计算。

2018年人才专项租赁住房市级试点工作的具体内容可关注市住保房管局官网、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平台和10月31日《杭州日报》相关公告。办理流程、相关表单可在市住保房管局官网查阅,政策咨询电话为87790623(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作者:见习记者 楼子璇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