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3日凌晨1时23分,余杭公安星桥派出所接一名男子报警,电话中的男子说话磕磕绊绊,疑似喝醉了酒,他声称在星桥街道某村附近被人殴打并被抢走1100元现金。 警情紧急,星桥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 电话中男子言语不清,等民警费尽一番力气找到男子时,男子正躺在路边。一靠近,便闻到一股浓烈的酒气,身上还沾有不少泥土。 民警核对了该男子的身份信息,确认此人便是报警的男子。男子姓段,他自称刚被人殴打还被抢走了钱包内的1100元现金,同时还脱下裤子,给民警看了他的伤口…… 这还了得,了解基本情况后,民警随即安排警力对附近区域进行设卡排查,同时询问段某案发时的具体情况。但段某言语模糊,表述语无伦次,民警让段某指认案发现场,段某带着民警饶了大半个星桥,足足找了五个多小时,指认了多处“疑似现场”。 段某对民警的多次询问答非所问,但其却始终强调其被人殴打并抢走了钱包里面的1100元钱,要求民警尽快追查案件。段某还声称背上被人打了,然而段某背上并没有任何的伤痕。 “抢劫案”疑点重重,民警将段某带回派出所,对其当天的行踪展开深入调查。 经调查发现,当晚段某喝了不少酒,和他一起喝酒的朋友指出段某当晚和他们分开时已是醉酒状态。 查看监控视频,民警发现了一个细节:段某在拨打报警电话前,将自己钱包内疑似现金的物品拿出放进了自己裤子口袋中…… △段某掏出钱包△将疑似现金的物品塞进口袋△放回钱包 面对民警的再次询问,段某终于说出了实情。 原来,当天晚上段某和朋友喝完酒后,感觉自己钱包里的钱少了1100元,报警时怕公安机关不帮忙寻找,于是谎称自己被人殴打并抢走了1100元。为了提高可信度,段某还将钱包内的现金都放进了裤子口袋里,腿上的伤口是喝醉之后不小心摔的…… 目前,自作聪明的段某因谎报案情已被余杭警方依法行政拘留7日,并处以200元罚款。 蜀黍严正提醒:不管出于什么目的,谎报警情不能干!否则公安机关将严肃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