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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13家单位和11名个人受到全国总工会表彰
发布时间:2018-10-28 15:15:33 Sun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近日,全国总工会作出了《关于表彰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和命名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全国优秀工会之友的决定》。通报表彰了一批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模范职工小家和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命名了一批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和全国优秀工会之友。

在此次表彰的10家“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中,我市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会是全省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工会。

同时,我市的浙宝电气(杭州)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理想连线、浙江元谷文创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杭州老板电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基层工会获得了“全国模范职工之家”称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是中华全国总工会为落实中央“工会要成为职工之家”的要求而开展的品牌活动,是全国总工会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最高褒奖。

浙江野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现代名苑服务中心工会小组、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智仁调解中心工会小组、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注射剂7号线新剂型配液团队工会、杭州华东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管理部工会、桐庐县城南小学总务处工会小组、杭州市东郊监狱三监区工会小组等6个工会小组(工会分会)获得“全国模范职工小家”荣誉。

我市上城区南星街道总工会副主席朱新民、传化集团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朱肖祥、杭州汽轮机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副主席卢建华、杭州蔬菜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戴丹阳、杭州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工会主席方明珍等5同志被授予“全国优秀工会工作者”称号。

浙江新安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孟赤兵、泰尔茂医疗产品(杭州)有限公司陈华、杭州长安民生物流有限公司刘晓丹、杭州长运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李瑾、浙江省杭州高级中学何鲁伟等5名同志被命名为“全国优秀工会积极分子”。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点项目管理处副处长郑锟同志被命名为“全国优秀职工之友”。

以上被全国总工会表彰和命名的集体和个人,是近年来我市各级工会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两个信赖”要求,推进工会改革,着力增“三性”、去“四化”,坚持抓基层、打基础、激活力,深化职工之家建设的杰出代表,是全市各级工会组织和广大工会干部学习的榜样。

作者:记者 郑维维 通讯员 高海伟  编辑:王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