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开张,很多店老板图个喜庆热闹都会摆些花篮放置在门口,本也合情合理。玉古路上的这家餐馆也是这么做的,可如今正面临着1000元的罚款,这是为什么?
近日,西湖区城管局灵隐中队队员巡查中发现西湖区玉古路168号前摆放大量花篮,还搭设了气拱门,正在进行开业活动。
熟悉的场地,熟悉的情景再次出现,据执法队员介绍,此前7月份,该地址刚进行了开业活动,当时也是在店前摆放了大量花篮,因占用责任区道路曾被处罚过。带着疑问,队员走进了新开的店家。
原来,该店仍是同一人经营,此前7月份开张,经营中式餐,后来生意收益不好,就转变了经营内容,改成金华火锅,老店新开。为营造开张氛围,就将一些花篮和一个气拱门摆放到了餐厅前的责任区范围,图个喜庆招揽顾客。
“7月份的时候,该店也曾因擅自占用道路处罚过。”灵隐中队负责人介绍,时隔3个月,又是同样的问题。面对自己的第二次违法行为,店老板程先生很不好意思,“自己就图个方便,想着临时摆放下会清理掉,嫌审批麻烦,就未进行审批。”
根据《杭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队员对该店擅自占用道路立案查处,因其一年内因相同违法行为被查处,对其进行定格处罚1000元。
开业、庆典,图个生意好彩头,商家往往会营造氛围开展活动招揽顾客。西湖区城管局提醒广大商家,遇开业、庆典等特殊情况需在工作日举办活动的,需要到城市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行政许可后方可进行。
随着“最多跑一次”服务推进,商家也可到属地中队进行审批,只需提供审批申请表、营业执照、房产证、租赁合同等场地使用资质证明、活动流程方案等,材料齐全即可受理,望广大商家能够按照审批流程,提交资料落实审批,避免因违章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