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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江东一五星级酒店多次违规 被罚10万
发布时间:2018-10-10 14:44:30 Wed  来源:杭州网


 

近日,杭州大江东公安分局对辖区一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法定职责的五星级酒店开出了10万元“反恐罚单”。

这是反恐法实施以来,大江东公安分局针对旅馆业开过“最贵”的一张“反恐罚单”。

2018年9月28日晚,杭州大江东公安分局义蓬派出所民警王盈对辖区某酒店进行常规检查。检查中,他发现某酒店存在违反旅客实名登记管理规定情况的现象:有一两人入住的客房,只登记了一人的信息,另一人未按规定登记。

令人叹息的是,该酒店今年一年内,已经三次被罚,都是同一原因。此前三次,大江东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每次对该酒店处以1000元罚款,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就在9月初,大江东公安分局曾“约谈”酒店负责人提出了关于酒店的整改建议,希望酒店能对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改正。

只是没有想到,这一次被查到的,仍然是这家酒店。鉴于该酒店多次违法规定且未及时整改,9月30日,大江东公安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对该酒店做出了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法》第八十六条明确规定:电信、互联网、金融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未按规定对客户身份进行查验,或者对身份不明、拒绝身份查验的客户提供服务的,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万元以上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另外,住宿、长途客运、机动车租赁等业务经营者、服务提供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由主管部门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0万元以下罚款。

在前不久的 “雷霆二号”行动中,大江东义蓬辖区某庭商务旅馆也因多次违规,拒不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被大江东公安分局处以罚款一万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 陈晓青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