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窗传来“嘭”地一声巨响
杭州网讯 国庆期间,一出惊险的“天降酒瓶”在杭甬高速上演。
10月6日下午,家住杭州的姚先生开着刚买来一个多月的宝马车兴冲冲地出门,他和高中同学相约回嵊州母校举行20年同学会。
哪知,当天13点15分左右,车子开到杭甬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距离瓜沥收费站不到1公里的地方,天窗突然传来“嘭”地一声巨响。“当时感觉魂都吓没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姚先生说。
姚先生赶紧把车子从瓜沥收费站驶出高速公路主线,停下车去查看情况。原来是天窗不知道被什么东西击中了,碎得一塌糊涂。姚先生连忙拨打了12122电话向高速交警报案。
而此时,负责该路段执勤的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二大队民警徐警官正在瓜沥收费站外广场,处理一起被空酒瓶击中后砸破前挡风玻璃的事故。
空酒瓶砸破了前挡风玻璃
事故车主王先生告诉高速交警,十分钟前开车回绍兴,在路过杭甬高速公路往宁波方向距离瓜沥收费站不到1公里的地方,被从高速外飞入的一个空酒瓶砸破了前挡风玻璃。
交警在王先生的尼桑车头发现了还残留着的写有“锦泰黄山”的空酒瓶盖子和酒瓶碎片。
在得知姚先生驾驶的宝马车上有行车记仪录后,徐警官立即进行了调阅。录像显示,13点15分29秒,姚先生的车子正常在高速上行驶,13点15分35秒,一个空酒瓶从高速公路外面飞入,紧接着姚先生的车子便被击中。
接连两起事故都是空酒瓶惹的祸!高速交警马上联系了该路段所属派出所,并联合业主单位对沿线路段进行排查。
“万幸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万幸两位驾驶员操作得当,万幸事发时是中午车流量不大,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徐警官说。
杭州高速交警郑重提醒:一个硬一点的物品与高速飞驰的车子发生碰撞时,威力不亚于普通的手榴弹,和鸟撞飞机是一个道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机动车载物行驶时遗洒、抛洒运载货物的,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被扣分,如果因抛洒物造成其他车辆事故的,将承担相应事故责任。如果抛洒物造成其他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还将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