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九个全国打击和防范经济犯罪“5.15”宣传日,也我省第十一个打防经济犯罪宣传日。
上午,由浙江省公安厅和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开展的打防经济犯罪暨“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大学校园行大学校园行启动仪式在浙江警察学院举行。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建和省委教育工委委员、省教育厅副厅长丁天乐出席活动并讲话。省工商局、省金融办、人行杭州中心支行、省银监会、省证监会、省保监会,中央、省、市媒体代表,以及杭州市滨江高教园区师生共900多人参加活动。
今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破经济犯罪案件1090多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80多人,涉案总价值310多亿元,挽回经济损失90多亿元。其中,立非法集资、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80多起。这些案件中,受害人、参与人中不乏在校老师和大学生,一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因受各种因素影响、诱惑,帮助犯罪嫌疑人进行违法活动,甚至演变为一名犯罪分子,让人感到揪心,更让家人、老师、朋友痛心。
这次活动的目的是号召全民参与校园防范经济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提高广大师生特别是即将毕业走上社会的大学生防范经济犯罪的意识和能力,推动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工作。
近年来,网络传销违法犯罪,尤其是以“微商”“金融互助”“旅游互助”“众筹创业”“爱心慈善”“虚拟货币”等创新项目为名义实施的新型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愈演愈烈趋势,社会广泛关注,焦点问题不断。非法集资风险爆发,传统非法集资高位震荡,新型非法集资“异军突起”,表现出“线下向线上、实体向虚拟、关联向发散”的演化特征。我们要给广大师生种下“疫苗”、打个“防疫针”,期待广大在校的、即将毕业的和马上入校的大学生、天之骄子,面对各种所谓金融创新、一夜暴富、高回报投资理财的诱惑,要牢记非法集资活动实质是“你看中别人的利息,别人盯住你的本金”,传销实质是“天上无馅饼,地上有陷阱”,投资理财实质是“制造盈利假象,混淆视听,引人入彀”等经济犯罪规律。只有掌握了这些常识和技能,才能对各种违背基本经济规律的所谓“高回报”保持高度警惕,面对诱惑多一份清醒,面对侵害多一分自我保护,才能免受经济犯罪的不法侵害。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会同教育等部门,共同部署落实好“大学校园行”宣传活动相关工作,迅速在全省掀起活动高潮。在全面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非法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校园贷、投资理财诈骗,以及通讯诈骗、校园欺凌等案事件的查处力度,切实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要充分发挥基层基础优势,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学校,组织社会力量,将防范宣传前移到大学校园,前移到社区、村庄,前移到广大师生及家长中去,及时发布预警,提供防范指导。
各高校要多措并举管控涉校网络信贷、电信诈骗、传销等涉经济犯罪行为。要建立健全日常监测机制,宣传、学工、财务、保卫等部门要密切关注涉校经济犯罪情况,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骨干队伍要密切关注学生思想和行为动态,及时发现学生异常消费行为和异常支付行为,关注学生勤工俭学和参与创业情况,防止学生参与不良经济活动。建立健全校园预防经济犯罪行为实时预警机制,及时以电话、短信、网络、宣传橱窗、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发布预警信息。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教育和思想教育,引导学生进一步转变就业观念,稳定就业心态,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增强防范意识,防止参与各种非法经营活动,有效预防免受经济犯罪的不法侵害,保护学生安全,给校园以稳定,护家庭和谐,保社会安定。广大师生要自觉净化朋友圈、纯洁社交圈、坚持以德为据、以信为基,分良莠、辨善恶,加强自我修养,提高防范意识,远离经济违法犯罪,积极检举揭发,在全社会形成“经济犯罪,人人喊打”的良好局面。提升广大师生自我防范意识和主动防范能力,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据悉,从今天开始,各级公安经侦和教育部门将利用近两个月的时间,对全省应届高校毕业生开展一次全面的防范经济犯罪、“做自己的首席安全官”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