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110吗?快来抓走我的室友,我受不了啦!”
1月14日,西湖公安分局西溪派出所接到姑娘小毛的报警,称室友小曾偷走自己的一件毛衣和一条裤子后,不辞而别,希望民警能将她抓捕归案。
衣裤都不是全新的,也不是什么名贵的大牌,现场也没有损失其他财物,那么小曾为什么要这样做?
民警继续向报案人了解情况。小毛与小曾是同事,住在单位的四人间宿舍内,2018年1月4日上午,同住的小蓝发现自己的一根口红和一个粉饼不翼而飞。
在向几位室友询问无果后,小蓝在宿舍内仔细翻找,结果竟然在小曾的东西里找到了她丢失的口红和粉饼。
小毛得知后,立即对自己的财物进行了检查,发现自己也丢失了一部苹果5S手机、一双鞋子、一条裤子以及放在抽屉内的一些现金。
小蓝、小毛立即叫来小曾对质,做贼心虚的小曾只得坦白,自己在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间,多次趁室友不在进行盗窃。
小曾苦苦哀求,保证绝不再犯,并且承诺领到工资后会尽快补偿两人的经济损失。
小蓝和小毛商议后,考虑到小曾还差几个月才满十八岁,年轻无知,大家又都是同事关系,决定原谅她。
谁知道,小曾还没践行诺言,就不辞而别了,还带走了小毛的两件衣物。这下小毛忍无可忍,选择了报警。
通过侦查,1月16日,民警在益乐路找到了已经换工作的小曾,当时她正穿着从小毛那里偷来的毛衣。
据小曾交代,因为经济拮据,又贪慕虚荣,她多次向室友“伸手”,干些小偷小摸的勾当,先后偷走了室友毛某、蓝某的现金、手机、鞋子、衣物、化妆品等物品,总价值3400余元,其中一部苹果5S手机她转手卖了30元钱。
当民警告知她要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小姑娘这才后悔地流下了眼泪。
曾某,女,浙江常山人,因涉嫌盗窃,目前已被西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