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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个就业热门问题 权威回复请查收
发布时间:2022-11-15 17:16:50 Tue  来源:杭州网杭州通客户端

“因疫情造成的误工停工,企业及企业员工能否有相应的补贴或帮扶政策?”

“大学生双创项目孵化流程是怎样的?能否发布创业项目,提供政策扶持?”

“离职后准备做自媒体,请问灵活就业社保怎么交,失业保险可不可以领?”

“能否增加更多的云上招聘会、直播带岗,减少疫情对就业的影响?”

前不久,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杭网议事厅征集的网友提问也带到了会议现场,提问涉及就业、创新创业、财政支持保障、职业教育、困难群体就业援助、统筹城乡就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等多个方面。目前,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和城区给出了进行了权威回复。具体如下:

(一)关于就业政策问题

1:因疫情造成的误工停工,企业及企业员工能否有相应的补贴或帮扶政策?

答: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主要有: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于少裁员、不裁员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的,可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为: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2021 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2021 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 年末参保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 20%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返还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90%返还,大型企业按50返还。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对市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22个困难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给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的,但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该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补贴标准为:按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2022年5月新开办的单位,按申请补助时上个月的参保缴费人数计算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我们对今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目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均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即无需大家主动申请,我们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因信息不全等原因无法通过“免申即享”享受政策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网上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除外),线下可以向全市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三项政策的申报期限均为2022年12月31日截止。                     

四、疫情期间企业用工补贴。在疫情响应期间,对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2、疫情期间,我开的饭店收入大大减少,想了解一下,人社部门对我们这样的小微企业有没有帮扶政策?

答:为应对疫情,助企纾困,切实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我市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其中小微企业可以享受的政策主要有:

一、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于少裁员、不裁员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条件的,可给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为: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2021 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2021 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 年末参保 30 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 20%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返还标准为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90%返还,大型企业按50返还。

二、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对市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22个困难行业企业、个体工商户,可以给予享受一次性留工培训补贴的,但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补贴标准为:按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数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其中,2022年5月新开办的单位,按申请补助时上个月的参保缴费人数计算                                   

三、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我们对今年1月1日起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的企业,按每人1500 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目前,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均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即无需大家主动申请,我们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企业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企业账户。因信息不全等原因无法通过“免申即享”享受政策的企业,可以自主申报,可以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网上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除外),线下可以向全市任一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需要特别注意的是上述三项政策的申报期限均为2022年12月31日截止。       

四、疫情期间企业用工补贴

在疫情响应期间,对市区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市区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00元/人标准给予企业用工补贴。

五、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2016年1月1日后,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六、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2022年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1个月以上,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杭州市的1000人以下的企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1500元/人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该补贴与一次性扩岗补助不重复享受。

3、公司及就业单位是否应该提供对于某个职工社保、五险一金等保障的政策文件?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企业制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时,应当履行相应的民主程序,并公示或告知劳动者。同时相关劳动保障政策文件,企业和职工可以登录市、区县(市)人力社保局官网查询相关政策文件,也可以拨打12345热线咨询。

4、失业金领取已经变成福利金了,有些人领着失业金还在工作,除了举报能用大数据来查明吗?对于有工作能力、工作机会的人,几次介绍工作不去,是否应该取消领取资格?

答:国家设立失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失业情况下依法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政府指定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适当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训,停止领取失业人保险金。根据省统一部署,我们通过大数据比对领取失业金人员是否单位参保、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否应征服兵役等核验是否符合为失业状态,判断能否取消失业保险金领取资格。如群众发现领金人员存在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情况的,也可以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应线索,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将按规定予以处理。

5、对于就业、合同、劳动法之类的很多都不懂,可以开个培训班科普一下。

答:1、市人力社保系统每年都在地铁公交平台、商业综合体等开展相关主题普法,同时不定期进行广场宣传、入企入村社发放资料等现场咨询活动。2、市人力社保系统、工会及劳动协会等相关单位每年都有为全市各类企业举办的涉及人力资源、劳动关系管理方面的培训班。3、人力社保各部门积极适应新媒体、自媒体发展趋势,在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杭州人社、杭州人力社保及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发送就业、工伤、养老、劳动争议等各类政策解读、服务信息,方便网友查询和学习人力社保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如余杭人力社保微信公众号开通了智能咨询机器人的特色服务,为网友实时解答社会保险、劳动维权等各类热点咨询问题和高频业务指南。欢迎各位网友关注各级人力社保部门微信公众号,诚恳希望多提宝贵意见便于我们进一步改进。

6、很多福利其实就业者可以拿,但知道的时候都错过了,能不能搞个网站或者合集,方便大家查询。

答:为提升政策知晓度,方便群众享受政策,我们通过多渠道进行政策宣传,拓宽政策享受覆盖面。目前就业政策的查询途径主要有: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中国杭州网站。另外,也可在杭州人社、杭州就业微信公众号、“数智就业”小程序(微信端、支付宝端)等获取相关政策宣传、政策推送等信息。

7、离职后,一段时间未找到工作,社保怎么保证不断,有没有详细的操作和保障?

答:员工离职后一段时间未找到工作,个人可以作为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参保登记,本地户籍人员可通过各级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等途径申请办理,非杭户籍灵活就业人员依据2021年12月1日开始执行的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3号)根据就业登记地确定参保统筹区,且应在向社保部门申请办理参保登记前完成相关就业登记事项。

8、户外工作人员是否有补贴?实习生是否可以有补贴?

答:户外工作人员补贴,一般属于企业工资收入分配自主权的范围,企业可以根据职工实际岗位情况自行设置相关补贴项目和标准。目前对于户外工作人员高温补贴有明确的文件规定,室外作业35度以上的,企业应当支付高温津贴,标准300每月,分6、7、8、9四个月发放。实习生由于不具有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目前没有相关补贴的政策文件。

9、我是公司HR,想问问一次性扩岗补助应如何申请?

答:为推动扩岗助企政策精准滴灌,让广大企业早受益、真解渴,杭州市人社局依照“方便、快捷、规范、安全”原则,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主动筛选、精准核查,无需企业申报,直接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如企业因信息不全等原因无法通过“免申即享”享受政策,可凭《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企业营业证照(电子证照已共享的无需提供)通过线下窗口(建议可到缴税所在街镇窗口)进行申领。

10、人才补贴可以再细化下,相关职称人员待遇要提高。

答:人才补贴是一个较为笼统的概念,希望网友能够告知具体是哪项人才补贴,以便我们更有针对性的回答。企业职称人员的待遇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鼓励和提倡我市用人单位主动提高职称人员的待遇。

11、我之前看到上城区发布了“黄金20条”政策,其中有一条在上城区求职住宿的福利政策,想问问如何享受该政策?

答:根据《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关于印发<关于打造一流人才生态城区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上委〔2021〕32号),支持国有建设单位加大区级人才公寓建设,推出面向企业骨干和新引进大学生的青年人才公寓。为来上城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和洽谈项目落地的创业人才,提供7天以内免费人才流转公寓。                        服务对象:来上城区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或来上城区洽谈项目落地的创业人才。    一、申请条件:                                 (一)求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毕业时间需为申请时所处学年或毕业一年内,并携有企业面试通知等证明。

(二)洽谈项目创业人才需有洽谈企业邀请函等证明。

(三)申请人及配偶在杭州市主城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范围内无房(含政策性住房),且未享受过各类住房补助。 

 二、申请流程: 

  (一)提出申请

登录“江河汇才驿站”公众号(或登录网站http://qt.hrse.com.cn/),选择“区级服务(网站:在线办事)-人才公寓-人才流转公寓”专栏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学生证、面试通知、洽谈企业邀请信等证明文件。常年开放线上申报受理。

(二)资格认定

1. 资格审核:由面试单位或洽谈单位所在属地街道对人才基本信息、单位基本情况等进行在线审核;

2. 资格复审:由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进行在线复审;

3. 确定名单:由区委人才办终审后确定名单,并短信通知运营方。

(三)签约入住

运营方根据线上审核通过名单和房源空余情况,提前一日联系申请人,视情办理入住手续。免费入住时间最长不超过7天。三、其他:

(一)负面清单

申请人在资格有效期内相关情况发生变动,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主动如实向属地街道或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及时退出政策享受。由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和属地,定期组织走访检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申请人资格:

1.采取隐瞒事实、提供虚假资料、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取得人才公寓租金补助的;

2.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未按要求及时办理退出手续的;

3.单位及个人存在违反政策规定的其他行为的。

用人单位要发挥监督作用,如发现知情不报的,将取消其后续申请资格。

(二)责任分工

全区人才公寓管理工作由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区委人才办统筹协调,区住建局负责人才公寓经费预算、补助发放、指导租住管理等工作;区数据资源局协助做好人才公寓数智化管理相关数据支撑;区发改经信局、区科技局、区财政局、区住建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投促局等部门,做好资质审查工作;区属国有企业负责资源保障,区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各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根据本办法自行制定人才公寓管理细则,做好人才公寓入住管理及服务工作。

本办法由区委人才办、区住建局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                    四、受理咨询(咨询时间段为: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30-17:00)企业人员咨询:

区科技局:86972243

区人力社保局:86882619

湖滨街道:87152748

清波街道:86800920

小营街道:87785577

望江街道:86560634

南星街道:86816532

紫阳街道:86071611

钱塘智慧城:89800686

闸弄口街道:86417728

凯旋街道:86480122

采荷街道:87097507

四季青街道:87139516

笕桥街道:85143869

彭埠街道:86490029

丁兰街道:88117027

钱塘智慧城:89800531

电子机械功能区:88172418

房源信息咨询:

中宸城镇建设公司:86657623(宸寓)

12、在杭州市区办理退休的市民,社保中心每年会给退休职工发放3个月高温补贴(6-8月)共120元/月,但建德市无该补贴发放,建议建德市也执行该政策。

答:高温补贴属退休统筹外待遇,我市目前企业退休人员统筹外待遇根据《建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规范企业退休人员待遇项目工作的通知》 的实施意见》、《关于实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生活品价格浮动补贴的通知》文件规定享受:“社区综合补贴150元/月及企业退休人员价格浮动补贴”。高温补贴暂不在我市规定项目中。业务咨询电话:0571-64732771。

(二)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创新创业问题

1、大学生双创项目孵化流程是怎样的?能否发布创业项目,提供政策扶持?

答:我市高度重视大学生双创工作,出台了《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文件通过给予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的方式提供政策扶持。政策内容如下:毕业生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及富阳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经评审通过后可给予5万-20万的无偿资助;优质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最高给予50万源的无偿资助。

2、激活大学生就业需求登记平台,将大学生推荐给有需要的企事业单位,平衡供需,发挥其作用。

答:大学生可通过人社部求职登记小程序登记就业需求,登记地将根据本人意愿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见习机会等服务,帮助大学生实现就业。

3、因为疫情影响,毕业时间未在大学生来杭就业补贴要求的范围内,能否放宽要求的毕业时间限制?

答:相关政策规定: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16年2月1日后在市区首次创业,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2016年2月1日后,市区由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创办并担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带动3人就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补贴;2018年10月1日后,毕业两年内的高校毕业生被注册地在市区的1000人以下的企业新招用,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且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市区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从事灵活就业,按规定申报就业,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市区缴纳社会保险的,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毕业5年以内高校毕业生2018年10月1日后在市区养老、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简称“三类企业”)就业,由企业连续为其缴纳社保费每满12个月的,可按规定申领就业补贴,补贴标准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领1万元的就业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4、现在一些高职院校毕业生不愿意到基层、小微企业和服务业就业,怎么看待这个问题?有没有解决办法?

答:这种现象主要是人才供需结构性矛盾导致,一方面是基层岗位对高职院校的毕业生吸引力不够,传统的就业观大大影响高职院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小微企业和服务企业在用工制度上缺乏科学性和规范性,稳定性也较差。另一方面高职院校的教育引导和政策辅助倾向力度不够,造成高技能人才培养与就业市场脱节。针对这个问题,需要多方发力,推动解决。政府方面,要通过各种渠道加强宣传,引导广大高职院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和择业观,统筹高职院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组织、引导更多毕业生到基层和小微企业就业。企业层面,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服务型企业以及在基层的企业,要通过合理渠道主动对接高职院校毕业生,加强企业宣传介绍,提升毕业生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的认同感。学校方面,要根据市场需求,调整、完善人才培养方案,灵活设置专业,采取校企合作培养人才的方式,鼓励在校生到企业培养实践能力,提升学生专业技能。此外,对已进入离校未就业实名制帮扶系统的大学生,生源地将开展联系帮扶工作,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见习推荐等服务,帮助树立科学求职观念,顺利实现就业。

5、建议放宽大学生留杭落户条件、购房购车条件,让他们愿意留下来。

答: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今年6月24日市委人才办、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联合印发《关于优化人才引进落户政策的实施细则》(杭委人办【2022】5号),对于大学生落户放宽至本科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可以“先落户后就业”,对2017年以后录取的符合条件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可以参照全日制研究生政策落户。毕业2年以上的,本科学历在45周岁以下,研究生学历在50周岁以下的只要在杭落实就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即可落户,55周岁以下的博士以上研究生毕业仍可“先落户后就业”。

近期,根据市委主要领导交办,市委政研室正在牵头调研我市户口迁移政策,我局已结合调研提出“对已在杭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大专学历应届毕业生予以按就业地落户”的建议。

6、大学毕业生来杭就业最难的是前面三个月至半年,但是生活补贴和租房补贴要半年后才能拿全,其实那时候已经有工资,补贴的帮助意义没有前期大,建议改回原来的发放方式。

答:杭州应届毕业生生活补贴政策,对来杭工作的的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发放生活补贴并根据社保缴纳年限分两笔发放(连续参保满6个月发放50%,满12个月再发放50%),为来杭就业创业初期的大学生提供支持,更是引导推动大学生能够扎根杭州、建设杭州。同时,杭州推出的“青荷礼包”政策为毕业一年内来杭工作参保1个月的专科以上大学生提供公交地铁券、文化旅游年卡等,支持大学生深度体验杭州、融入杭州。

7、建议出一本高校毕业生求职入职注意事项指南,为初入社会的年轻人提供帮助。

答:建议关注杭州大学生就业创业数智服务平台,在平台的“实用宝典”模块中(http://hzrcj.hzrs.hangzhou.gov.cn/jycy/#/home/singleList/0111),已发布杭州市本级以及杭州各区、县(市)大学生就业创业实用宝典,涵盖了就业手续办理、落户、生活补贴、租房补贴、青荷礼包领取以及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等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与服务,且每项政策服务均介绍了政策内容、资格条件、办理流程、咨询部门和联系方式等要素。目前,该平台在改造升级,升级完成后会再次开放。

8、建议增加一对一的大学生就业指导,提供专业的就业建议,最好不要太贵。

答:目前人社部门已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服务,大学生可通过人社部求职登记小程序或各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提出就业需求,职业指导人员将根据本人意愿提供职业指导、岗位信息、见习机会等服务。此外,我们还通过师友杭州微信公众号平台提供常态化生涯咨询“小鹏在线”,为大学生提供24小时“一对一”在线辅导,从生涯规划、择业指导、创业咨询、简历制作、面试技巧、心理疏导等6大方面为大学生们提供免费生涯咨询服务。

9、我是2020年7月毕业的全日制本科生,准备在临平区东湖街道开设个体工商户,有没有相关的大学生创业补贴可以享受?

答:毕业五年以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在临平区创办个体工商户,可享受下列补贴扶持政策:

1.一次性创业补贴:2016年2月1日后在我区首次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含经认定的网络创业)等经营实体(除从事娱乐业、桑拿、按摩、网吧、氧吧等国家限制行业外),担任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占有30%以上股份的合伙人、股东),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或由其创办的经营实体为其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补贴标准与期限 :一次性5000元,补贴期限为自创办经营实体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12个月。

2.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补贴对象带动3人(不含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已享受其他有关就业创业补助和社保补贴的人员)就业,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补贴标准与期限:每年2000元。在带动3人就业基础上,每增加1人并依法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12个月以上的,可再享受每人每年1000元的补贴,每年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补贴期限自符合补贴条件之月起不超过3年。补贴期限内,补贴对象符合补贴条件人数不足3人的,不予补贴。

3.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全日制高校毕业生作为企业法人或占股30%以上股东,创业实体在临平区注册五年以内,除由户籍所在农村经济合作社缴纳社会保险费、市区户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外,借款人持续在其所创办的经营实体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贷款额度:最高50万元,根据企业信用、经营情况等最终由贷款银行确定。贴息标准:重点人群贴息标准为全额贴息,非重点人群可贴息标准为:LPR-150BP到与银行约定利率部分,最高可贴息利率为LPR+300BP。

10、我是国外留学硕士毕业生,余杭区对于留学归国人员相关创业扶持政策是怎样的?

答:根据《关于印发<杭向未来·大学生创业创新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实施细则>的通知》(杭人社发〔2021〕32号),毕业五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海外留学归国人员)符合相关条件的,可以享受3年内最高10万元的大学生经营场所房租补贴和5-20万的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

1.大学生创业项目无偿资助申请条件:

(1)项目无偿资助对象为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在余杭区范围内新创办企业。

(2)创业项目应符合我区产业发展导向。申请资助企业需在余杭区税务登记注册满3个月以上,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

(3)大学生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在该企业缴纳社保,且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

(4)在杭高校在校生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的,必须持有在校期间接受孵化的证明,并且是在杭州市落地转化的创业项目。

(5)申请资助的大学生创业者或创业企业应具有良好的信用状况。

(6)申请企业和大学生创业者(含法定代表人及大学生股东)未获得大学生创业项目资助、留学生创业项目资助、孵化器或科技初创企业培育等市级专项资金(经费)项目资助。

2.大学生经营场所房租补贴申请条件:

(1)申请对象条件:毕业5年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外国大学生、留学生)或在杭高校在校生,且担任创办企业法定代表人,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2)申请对象创办企业条件:企业为初创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在杭州市,且依法在杭州缴纳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其大学生创业团队核心成员出资额不低于注册资本的30%。注册地与经营地址必须一致。

业务咨询电话:88720536

11、劳动法要进校园宣传。

答:我局将积极与相关高校对接,根据大学生的需求进校园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宣传,解读就业过程中需要注意的法律风险点。

作者:记者 林海燕  编辑:徐洁
目前,杭州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对促进就业工作进行了专题询问。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部门和城区给出了进行了权威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