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炎夏日,游泳成为很多市民消暑纳凉的首选运动,7月21日,记者从西湖景区了解到,有市民将西湖作为游泳场地,被景区工作人员劝解上岸。殊不知,这种行为不仅违反了法律法规,而且极其危险!
“西湖平均水深达到2.5米,而且不同区域水深差距比较大,湖底又都是软质淤泥,下面水草也多,下水的人一不小心,就容易腿脚被缠绕住,加上湖上船舶来往多,搅动的波浪力量大,一个浪打过来,就算再熟悉水性,往往也被震得在水里手足失力,很容易发生意外的!”西湖景区水域管理处水域监管科副科长潘世安介绍道。“最近艮山运河公园、双溪漂流景区都发生了游泳溺亡的惨剧,西湖的水域广、水情更复杂,擅自游泳者一旦发生意外,实施救援难度会更大!”
西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坐落在市中心地带,中外游客密集,擅自游泳者一身“清凉”的形象既显得与杭州西湖文化景观不协调,还和《杭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在公共场所应当衣着得体,不故意坦露身体’的规定相违背。同时,擅自游泳也不利于西湖的水质保护。
自7月18日起,由西湖景区开展西湖擅自游泳整治专项行动,至7月20日西湖景区共累计出动执法、管理人员150人次,管理车船18辆次,现场行政处罚擅自游泳者 24人,现场教育1人,劝阻意图擅自游泳者59人。
西湖景区也再次呼吁大家:“为了自身安全和保护西湖,西湖边请勿擅自游泳”!同时也欢迎社会各界在发现西湖擅自游泳行为的第一时间,拨打0571-87027884举报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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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西湖水域保护管理条例》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六章第三十条明文规定:禁止在西湖内洗澡、便溺、洗涤污物和擅自游泳,有此行为之一的,处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