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江成器表示,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监督工作,是市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一项重点监督任务,“我们注重加强领导,注重关键少数,注重溯源分析,注重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注重方式的创新,目的就是为深化法治杭州建设、推动城市治理现代化、高水平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提供保障。总体来说,杭州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提升,法治环境持续向好。”
报告从七个方面分析了2020年度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的成效,同时客观阐述了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今年的目标任务。
在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方面,杭州在全国率先出台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成立法治保障专班,建立涉疫行政行为法律适用风险防范联动会商机制。同时,在全国率先推行开办企业“分钟制”、工业项目审批“小时制”,推出“1+12”抗疫惠企政策、“23+N”税收政策服务举措,“用水用气用电”、“获得信贷”等指标全国领先,营商环境评价位列全国第五,“万家民营企业评营商环境”城市排名位列全国第一。
在加强行政立法工作方面,杭州聚焦城市大脑赋能、特别生态功能区建设、“亚运会”服务保障、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全年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议《杭州城市大脑赋能城市治理促进条例(草案)》等地方性法规4件,制定《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等政府规章5件。此外还针对《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等7件地方性法规,出台《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用房配建实施办法》、《杭州市老旧小区住宅加装电梯管理办法》等59件配套政策。
在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方面,通过市人大常委会的专项监督,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91.25%,同比上升4.89个百分点。
报告指出,2021年杭州将对照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坚持抓重点、破难题、补短板、强弱项,进一步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深入推进全市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