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记者浙江从浙江省公安厅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为迎接第21个世界知识产权日的到来,浙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专题部署开展了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为主题的“剑锋3号”统一收网行动,在我省迅速掀起一波公安机关保知护企的活动高潮。至4月23日行动结束,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侵权假冒犯罪案件215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56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88人,查获生产窝点(生产线)121个,查获仓储、销售窝点153个,查获服装、食品、建材、汽车配件等多个领域的侵权假冒产品240余万件,涉案金额逾6亿元,有力维护了“胡庆余堂”“中策”“鸿雁”以及“西湖龙井”“三门青蟹”等47个知名浙商品牌和地理证明商标的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浙江省公安厅食品药品环境知识产权犯罪侦查总队以助力我省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加快推进专业化建设,深入开展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犯罪“蓝剑2021”专项工作,指挥全省公安机关重点打击假冒知名品牌、老字号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犯罪及顽疾性假冒
伪劣犯罪等严重损害我省创新强省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先后侦破一批领域新颖、网络庞大、影响恶劣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大要案件,有力营造了我省法治化营商环境。
浙江省公安机关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典型案例
1.金华武义“2·19”侵犯影视著作权案
2月15日,浙江警方接到指令,要求对我省金华地区个别线下影吧非法播放春节热门影片《你好,李焕英》《唐人街探案3》等线索开展调查。2月19日,武义县公安局会同版权、电影部门,以侵犯著作权罪立案调查,至3月27日,专案组成功查清全链路流程,并将涉嫌盗录、盗播影片涉及8个省份12个城市的19名涉案违法犯罪人员均被抓获到案,查缴作案设备17台。
经查,犯罪嫌疑人周某和毛某在河南安阳地区经营一家私人影吧。2月12日(正月初一),两人自《你好,李焕英》等春节档电影首映当天起,就使用高清盗录设备先后对多部春节档电影进行偷拍,并上传至其影吧服务器内供顾客点播观看。此外,两人还与12名全国线下影吧经营者建立合作关系,将自己盗录制作的最新院线电影销售给合作方。2月25日,周某、毛某因涉嫌侵犯著作权罪被金华市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另外,警方还锁定一批传播盗版春节档电影的网站、APP,个别网站一周时间内,击数量就多达百万次,严重侵犯了版权方的合法权益。3月27日,网站经营者姜某威因侵犯著作权罪被金华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2.杭州“3·18”特大假冒西湖龙井证明商标茶叶专案
今年以来,杭州市公安局有针对性地加强西湖龙井茶品牌保护,组建工作专班,对线上线下销售假冒西湖龙井茶叶的行为主动开展线索排摸和专案经营。4月7日,杭州市公安局出动警力400余名,会同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在浙江、北京、上海、河北、福建、江苏、江西、安徽等9省12地开展统一收网抓捕行动,先后侦破销售假冒西湖龙井茶叶案件14起,抓获涉案人员83名,其中62人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捣毁制假窝点18处、售假门店32家、假冒包材印刷厂8处、仓库18处,缴获假冒西湖龙井茶5000余斤,印有“西湖龙井”等证明商标标识的牛皮纸、铁罐、礼盒等假冒包材及各类标识60余种30余万件,查扣大量塑封机、印刷模具、制版电脑等作案工具,涉案金额逾7000余万元。
3.宁波鄞州“11·26”侵犯商业秘密案
2019年8月6日,宁波鄞州一家生产数字调音台等专业音响和音视频系统集成设备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至宁波市公安局报案,称其研发的紧凑型数字调音台的“最佳的压缩器”被其前技术人员郑某、丘某、文某、贺某获取,后上述四人利用该技术大肆生产侵权数字调音台,对其造成重大损失。2020年6月,上述四人抓获归案,现场查扣到存储有被窃核心技术的电子载体5个,尚未销售的侵权数字调音台36台。
现已查明,案发后至2020年6月,该团伙销售侵权紧凑型数字调音台共计1205台,销售金额达405万元,严重侵害了商业秘密权利人的经济利益。
4.台州三门生产销售假冒“三门青蟹”证明商标标识案
2021年4月,台州警方在主动服务本地产业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发现,绍兴某商标织造厂未经授权许可擅自制造、出售带有“三门青蟹”证明商标的青蟹捆扎带,涉案金额较大,遂指挥三门县公安机关开展立案侦查。4月12日,台州、三门两级公安机关联合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绍兴某商标织造厂内查获印有假冒“三门青蟹”证明商标标识的青蟹捆扎带生产设备4台、成品捆扎带6.3万袋,总长度约380万米,销售金额120余万元。
5.丽水松阳“11·6”侵犯互联网付费类音视频著作权案
2020年10月,松阳县公安局从网上一条低价兜售付费类音视频的线索入手,经过三个月的线上线下缜密侦查,成功摧毁一个通过互联网销售未经授权的付费类音视频牟利的犯罪团伙,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查扣涉案教育类音视频文件50万部,容量达到50T,涉及国内118家知名企业数千个系列付费课程。
经查,从2019年底至2020年12月,该团伙先后将未经授权的教育类音视频销售给6000余名客户,非法获利70多万元,给被侵害企业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6.杭州上城“12·30”特大销售假冒某老字号注册商标参茸产品案
2020年11月,杭州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对属地参茸市场内存在销售假冒知名老字号注册商标参茸产品的线索开展核查。3月12日,杭州、上城两级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在杭州上城区、余杭区、萧山区和温州平阳等地共捣毁假冒老字号注册商标包装材料生产窝点4处,仓储窝点17处,查获假冒老字号注册商标的包装材料3万余件,查处销售假冒老字号注册商标参茸产品的门店18家,抓获制假售假涉案人员36人,均已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经初步统计,涉案门店已销售假冒老字号商标的参茸多达4万余件,案值近千万元。
7.宁波鄞州“12·2”假冒品牌涡轮增压器案
2020年12月2日,宁波鄞州一家生产汽车零部件的某国际知名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其司生产的涡轮增压器在国内市场被大量仿冒并通过网络在全国销售。经查,当地警方成功锁定位于辽宁某市假冒涡轮增压器生产源头的多个团伙。12月15日,在辽宁警方配合下,宁波警方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先后抓获涉嫌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涡轮增压器、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包材以及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铭牌的犯罪嫌疑人12名,现场查扣假冒注册商标的半成品、成品涡轮增压器1400个,假冒注册商标的包材、铭牌等配件8980件。
经查,自2018年1月至2020年12月,于某伙同多人在辽宁某市成立涡轮增压器的制假工厂,通过以次充好、以旧翻新、刻模仿造等方式大肆仿冒品牌汽车涡轮增压器,并销往浙江、广东、云南等国内18个省市地区,累计销售制假数量3万余台,销售金额达1964万余元。
8.嘉兴海盐“10·12”侵犯著作权案
2020年10月12日海盐县文化和广电旅游局向海盐县公安局移送案件称,某电商平台商家向海盐县销售的地图产品疑为非法出版物。海盐县公安局立案后立即展开工作,历经数月的缜密侦查,成功锁定一条生产、销售侵权地图的完整产业链。2021年3月,当地警方在山东临沂、菏泽,浙江义乌等地对涉嫌生产、销售侵权地图的犯罪嫌疑人开展统一抓捕,抓获涉嫌侵犯著作权犯罪的嫌疑人何某广、戚某芳、何某亮、何某强等14名犯罪嫌疑人,扣押侵权地图30余万份,非法经营额高达2000余万元。
9.嘉兴南湖“3·30”假冒浙商品牌注册商标案
2021年3月,嘉兴警方根据群众举报线索,发现某电商平台商家涉嫌销售假冒我省知名品牌童装产品,遂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3月30日,在嘉兴、南湖两级公安机关抽调25名精干警力赴山东某市,与当地警方联合行动,一举捣毁假冒品牌童装生产、贴牌、销售窝点5处,现场查获假冒品牌童装2.3万余件、假冒吊牌、领标、包装袋等包装材料25万余件,先后抓获孟某某、徐某、王某等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13名,涉案金额1000余万。
10.台州玉环“1·22”生产销售假冒我省某知名品牌电饭锅配件产品案
自1月22日至4月19日间,玉环公安机关在我省杭州、绍兴、台州地先后开展收网行动,共抓获制假售假犯罪嫌疑人10名,现场查扣假冒我省某知名品牌点饭锅内胆、橡胶圈等配件产品62万件,涉案金额400余万元,成功铲除了该条生产销售假冒品牌电饭煲配件产品的产业全链。
初步查清,自2018年3月以来,以犯罪嫌疑人张某达为首的犯罪团伙在未获得品牌权利人授权的情况下,为谋取利益,在我省杭州、绍兴、台州分工生产我省某知名品牌商标的电饭锅配件产品,并在电商平台、实体店大肆销售,严重侵犯了权利人的合法利益。另外,在橡胶圈等气密性配件产品的原料、工艺等方面,未经严格质量把关,其产品存在较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及消费者的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