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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工资“黑名单”
发布时间:2020-12-30 17:30:40 Wed  来源:杭州网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工资“黑名单”。

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案例

一、苏州昱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劳动报酬案

苏州昱池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596977268R

地址:苏州市大石头巷33号1幢(105室)

法定代表人:刘帅

2020年7月7日,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经查,该单位拖欠张某等130名劳动者劳动报酬共计2439035元。8月31日,杭州市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下达了《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理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现该单位因资金困难仍未支付拖欠的工资,届时将移送至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苏州中泰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

违法使用童工案

苏州中泰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30110MA28UP3Y7N(1/1)

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胥口镇上供路288号3幢603室

法定代表人/经营者:郑洪琴 

2020年4月3日至2020年4月27日苏州中泰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招用赵某玉从事操作工工作。经核实,赵某玉,性别:女,2004年7月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34XXXXXXXXXXXXXX20,案发时未满16周岁。苏州中泰人力资源职介有限公司招用赵某玉的行为属违法使用童工。2020年8月7日,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该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三千元。

三、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夜魅酒吧

(蒋远军)违法使用童工案

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夜魅酒吧(蒋远军)

营业执照已注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南兴路138号

实际经营人:蒋远军

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夜魅酒吧于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4月6日期间招用潘某伟,从事销售工作。经核实,潘某伟,性别:男,身份证号码:43XXXXXXXXXXXXXX75,案发时未满16周岁。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夜魅酒吧招用潘某伟的行为属违法使用童工,杭州余杭区南苑街道夜魅酒吧于2020年1月14日注销。2020年9月30日,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蒋远军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四、曾满平拖欠劳动报酬案

曾满平

经营地址: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社区8组65号

2018年8月至10月,曾满平未取得营业执照,于余杭区南苑街道高地社区8组65号开设“佳源”服装加工厂从事服装加工。在此期间,其拖欠14名职工劳动报酬劳动报酬114686.5元。2018年11月,曾满平采用拒接电话、逃匿等方式逃避支付该服装加工厂14名员工的劳动报酬,同年11月9日,经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合计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人民币114686.5元。2019年9月16日,经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判决,曾满平犯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五、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怀龙理发店

(翁怀龙)违法使用童工案

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怀龙理发店(翁怀龙)

营业执照已注销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乔司街道世纪大道西1015-36号102室

实际经营人:翁怀龙

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怀龙理发店于2019年11月28日至2019年12月25日招用职工缪某瑶。缪某瑶,性别:男,出生日期为2004年10月27日,身份证号码36XXXXXXXXXXXXXX3X,案发时未满16周岁。杭州余杭区乔司街道怀龙理发店招用缪某瑶的行为属于违法使用童工,该理发店营业执照于2020年3月20日注销。2020年6月16日,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翁怀龙作出行政处罚,处以罚款人民币五千元。

劳动者如遇有欠薪,可向12345电话反映投诉,也可向企业属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反馈。

全市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电话


作者:记者 钟一菲  编辑:徐洁
根据《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浙江省拖欠工资“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向社会发布2020年第四季度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和拖欠工资“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