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关于招生时间和招生、学籍管理
26.今年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什么时候开始?各设区市的招生时间是否全省统一?同一市域内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是否一致?
答:《招生通知》明确:各地各学校招生报名时间不得早于5月份。对各地的招生时间全省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安排。为便于操作,同一市域内各县(市、区)的招生时间最好能统一步调。
27.听说个别民办学校早已通过生源摸底、招生咨询、预约等方式在提前掐尖招生了。如果已被民办学校私下预录取了,算数吗?
答:这种做法是不允许的,私下预录取的也不可能算数。今年全省各地义务教育招生全部在统一的招生管理平台上进行,目前招生工作还没有开始,个别学校不要抱着侥幸心理,所有变相的招生行为都是违规的,所谓的已私下预录取也是无效的。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查处力度,个别学校违规招生引发的一切后果要由学校承担,如果地方教育部门不及时制止和查处的也要严肃追贵。
28.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可以中途转学吗?在什么情况下允许民办学校学生中途转学?
答:在接收当地的学校学位有空余的情况下,符合有关转学条件的对象可以申请转学。在当地之外我省的其他县(市、区)或省外就读的随迁子女、要求回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就读的,当地不得拒绝;如果所在学区的公办学校没有空余学位的,由当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就近解决。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核定公布的招生计划内出现空余学位的,可以接纳符合当入学条件或转学条件的对象转学。
29.如何防止学校以转学名义掐尖招生?允许挂靠学籍吗?
答:为防止学校借转学名义掐尖招生,明确: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不得在学段的中途扩班或增加班额。严禁借转学名义变相掐尖招生,严格执行取消“择校生"“借读生”的规定,严禁挂靠学籍,切实做到“人籍一致”。各地各校招生工作完成后,要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生成学籍。注册学籍的学生名单应与公布录取的名单一致,不得变相替换。
七、关于招生工作监督与违规处理
30.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向哪里举报?
答:发现学校出现违规招生行为的,请第一时间向当地的教育行政部门举报。我们要求各地教育部门及学校都要公布并畅通招生入学咨询和举报渠道,主动地、全过程接受家长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31.如何加强招生工作监管,严肃执纪问责?
答:为加强招生工作监管,要求各地建立完善招生入学监督工作机制,坚决纠正和查处招生过程中各种违规违纪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主动公布投诉电话和电子信箱等举报渠道,及时处理群众诉求。各地政府教育督导部门要将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纳入责任督学日常督导范围,对招生入学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导;对招生乱象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区域,应列入同级或上一级政府教育督导部门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对于违规违纪招生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由教育主管部门约谈学校主要负责人,并视情节轻重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规的民办学校,还要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停止当年招生、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理。对在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不作为或工作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门,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予以通报批评,同时按管理权限对有关负责人予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