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警官带小吴吃了早饭
浙江省内的高速公路收费站入口都有行人、非机动车禁止上高速的禁令标志。
12月18日早上7时50分左右,高速交警杭州支队一大队大队长吴锦全巡逻至杭徽高速安徽方向14公里处时,发现硬路肩上有一小伙正在行走,身旁的车子呼啸而过,现场十分危险。
吴警官将小伙接上了警车,带至大队,并联系了其父亲。
经了解,小伙也姓吴,安徽人,今年24岁。发现他时,他小腿以下都是湿的。在这寒冷的冬日,行走之艰难可想而知。
吴警官带小吴在单位食堂吃了早饭。也许是真的饿了,小吴一口气吃了4个大肉包,喝了两大碗粥。
小吴说,自己在杭州富阳高桥打工,前一天晚上7点从高桥出发,因为身上没有手机也没有钱,于是打算走路回安徽枞阳老家。
“你是怎么上的高速?”吴警官问道。
“看到有铁丝网,我就爬过来了。”小吴说。
吴警官算了算,从富阳高桥到发现小吴的地方,按导航正常的路线行走要6个小时。而小吴走了将近13个小时,粗略地算一下,差不多走了近60公里路!
小吴的父亲老吴很快赶到了大队。老吴说,儿子有精神方面的疾病,17日晚上出走后,家人到处寻找,还报了当地的110,找到夜里12点多也没找到,一家人都快急疯了。“多亏有你们,真的太感谢了!”
近年来,行人误闯高速被撞身亡的案例时有发生。高速交警提醒,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它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小时的机动车,都不得进入高速公路。为了大家的生命安全,请监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好自己的家人,行人、摩托车和电瓶车千万别上高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