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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也送锦旗?谈话5次 执行双方终于和解
发布时间:2019-01-30 17:16:08 Wed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在为申请执行人执行到财产、实现其胜诉权益之后,收到申请人的锦旗、感谢信等,是较为常见的情况。但是被执行人送来锦旗表示感谢,却是比较少有的。

近日,上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后,收到了来自被执行人张某的三面锦旗,分别对院长、执行局长、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

张某于2016年底租下了郑某所有房屋用于开旅馆。后因张某未依照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按期足额支付租金,郑某将其起诉到上城法院。我院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张某将案涉房屋腾退交还给原告郑某,并向郑某支付房租、违约金、滞纳金等共计3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未及时履行,郑某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收到案件后,到案涉房屋张贴了限期腾退公告,要求被执行人张某限期腾退,并支付相应款项。张某却提出,因其租下房子经营旅馆的时间不长,投入尚未回本,要求申请执行人郑某让其继续租赁房屋。对此,郑某未予同意。眼看自己就要被强制腾退,张某心急如焚。

腾房对于承办案件的执行二庭庭长应灿法官来说并非难事。但是考虑到案子的实际情况,应法官觉得腾房不是最优选择。

对于被执行人而言,当然希望避免被腾房,如果可以,还希望继续承租房屋以使经营损失降至最低。

对于申请执行人而言,因为矛盾,其坚决拒绝张某继续承租。

但房子已经被装修成旅馆,就算将张某强制腾退,其也需要寻找下家承租人,而且这个下家最好愿意继续经营旅馆,不然装修改造过程中的不确定风险只增不减,然而要找到这样合适的下家不仅费心劳力,恐怕还需要不短的时间,这期间房子空置对其而言就是可得租金的损失。有没有同时满足双方利益需求的更优解?经过一番思索和与执行局长的探讨,应法官有了方案。

考虑到双方的矛盾情况,应法官决定通过街道社区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执行双方在我院干警与紫阳街道上羊市街社区工作人员的共同主持和多番劝解下,前前后后坐下来谈了5次以上,终于签下了和解方案:由张某寻找到第三方承租房屋并接收旅馆经营权,并向郑某支付至其腾退之日止的租金和违约金等全部应付款项,均于2019年12月底前履行交接完毕。

如此一来,被执行人获得了缓冲期,能够尽可能减少经营损失,作为旅馆经营主体实现平稳过渡、有序退出;申请执行人也可以免去自己寻找下家的烦扰,并实现出租房屋的“无缝衔接”。

执行法官从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利益的角度出发,愿花心思、肯费工夫,巧妙实现各方共赢,体现了公正执行、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和司法的温度,依法保护产权的同时,推动营造稳定的营商环境,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被执行人张某也为此特地来法院送来了锦旗,表达了其深深的感谢之情。

作者:记者 许佳炜 通讯员 尚法  编辑:徐洁
近日,上城区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后,收到了来自被执行人张某的三面锦旗,分别对院长、执行局长、执行法官表达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