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家园臻园销售公示
根据杭州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协调小组《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房源基本情况本次预售项目为和家园臻园,共 1 幢,房屋套数180套,建筑面积15912.62平方米。房源装修情况为√精装□毛坯,房源均价40500元/平方米,其中装修标准4000元/平方米。
本项目限售房源共 0 套,具体坐落 - ,限售原因 - 。
二、购房意向登记条件符合我市住房限购政策规定的家庭。
三、无房家庭优先政策本次项目销售将提供总房源量40%比例的房源,供“无房家庭”优先摇号,贷款事宜按照银行和公积金信贷政策执行。
无房家庭是指:在我市限购范围内无自有住房的家庭,不含未婚、2018年4月4日后离异单身以及2018年4月4日后因自有住房交易产生的“无房家庭”。
购房意向登记人申请“无房家庭”资格时,应如实申报,确保提交资料和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摇号资格。
四、登记起止时间自本项目领取商品住房预售许可证次日起5日内。2018年4月14日至4月18日,每日早9点整至晚21点整,接受现场登记申请。
五、登记地点现场登记地点为:和家园臻园售楼处(西湖区杨梅山路226号)。
六、购房意向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1.购房意向登记人及家庭成员(含未成年子女)身份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2.户口本首页复印件和各家庭成员个人页复印件(核对原件),非本地户籍家庭还需提供相应社保、个税证明; 3.婚姻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4.房产情况核查证明原件; 5.征信报告原件; 6.50万现金存款证明(银行活期、定期存款证明或存折复印件,核对原件)。
七、购房意向登记
1.购房意向登记家庭需填写《认购申请表》(见附件),每个家庭(包括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或非家庭成员共同认购一套房屋的仅能登记一次。登记完毕后,本公司将出具书面回执作为登记凭证。
2.购房意向登记工作截止后,本公司将整理汇总所有意向登记人情况,形成《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在销售现场及微信公众号“杭州万科”和“杭州和家园”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4月19日早9点至晚21点。(公示期间接受异议,逾期不再受理)
3.《购房意向登记汇总表》经公示无异议的报送 杭州国立公证处 (公证机构)进行公证。
八、摇号方式杭州国立公证处确定时间、地点、组织实施公证摇号。首轮摇号:根据本方案第三条规定的比例,摇出“无房家庭”优先入围户数(即72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第二轮摇号:首轮摇号未入围的无房家庭与非无房家庭共同摇号,摇出剩余入围户数(即108户),但不确定选房顺序。同时摇出未入围家庭的轮候顺序;第三轮摇号:前两轮摇出的入围家庭共同摇号,摇出选房顺序号;公证机构和本公司可邀请部分登记家庭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参加本次摇号活动。经公证的摇号结果将在规定场所进行公示。
九、选房方案本公司根据《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选房方案,并由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对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另行通知。
十、监督投诉在本登记活动中发现有违反《关于实施商品住房公证摇号公开销售工作的通知》规定事宜的,可向本项目受托公证机构或其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