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春节期间,很多大龄青年回家走亲戚时难免会遇到一个令人头疼的问题:找对象了没有啊?准备什么时候结婚呀?被问到这些问题时,场面那是相当尴尬。所以,有些不法分子便在这方面动起脑筋:利用婚姻来骗取彩礼钱。
2018年3月,肖某从贵州老家来建德投奔姐姐,住在了姐夫董某家里。今年5月经人介绍相亲认识了彭某,彭某年纪大了,对肖某很满意,也非常热情,希望能够马上结婚,但肖某却不愿意和彭某一起生活,多次拒绝。在彭某的“爱情攻势”之下,肖某只能找姐夫董某商量对策。
而董某欠了很多外债,心里正着急如何解决,两个人一碰头,商量出一个“妙计”,让肖某假意和彭某结婚,索要彩礼,拿了钱之后,肖某再逃走。这样既可以摆脱彭某的纠缠,还可以还清外债。说干就干,两个人紧接着开始着手实施。
肖某马上开始和彭某“交往”,取得其信任,后由董某出面,以女方家长的身份和彭某商量彩礼的事宜,最终彭某同意支付11.8万元彩礼,之后肖某和彭某便于5月23日登记结婚,彭某也如约将6万元彩礼支付给董某,拿到钱之后董某马上归还了欠债。
登记结婚之后,肖某就开始策划“出逃计划”,但由于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担心出逃后有影响,这时董某再次给出了“良策”,一方面由董某出面以肖某母亲的名义要求彭某尽快支付剩余的5.8万元,另一方面由肖某给彭某出主意,愿意去贷款帮其垫付剩余的彩礼,但声称夫妻双方不能同时有贷款,所以可以先办理离婚手续,肖某再去贷款,同时离婚后在彭某老家摆喜酒结婚。
彭某一听,果然言听计从,在婚姻仅存续4天后便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肖某假装去贷款,同时还催促彭某尽快凑齐彩礼。为了能够在既定时间摆酒,彭某东挪西凑了剩余的5.8万元彩礼交给了董某,两人也于6月13日在彭某老家摆酒结婚。钱财到手后,肖某即以“打工”为由离开彭某,甚至还和董某及姐姐一起外出旅游、回贵州躲避彭某,在几次三番之后,彭某开始意识事有蹊跷,马上到派出所报警。当民警找到董某、肖某时,两人终于意识到要为自己曾经的“妙计良策”付出应有的代价。
近日,经建德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建德市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董某、肖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35000元。
检察官提醒
目前的骗婚案件主要有几个特点:一是共同犯罪为主,一般2-5人结成团伙,角色分工明确;二是从事此类诈骗活动的女子多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不高,法律意识淡薄;三是被害人大多为大龄青年,娶妻不易,急于结婚,给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当遇到有人介绍对象相亲时,一定要慎重考察,弄清对方的身份、婚姻状况和现实表现,尤其是大龄青年,切不可求偶心切,急于给付彩礼成婚,这样很容易上当受骗,如果在与“对象”交往中发现被骗,应当及时报警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