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网讯 “美丽杭州,品质养老。”2月20日,在杭州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修编宣讲会上,杭州市规划院高级工程师王珏提出杭州市养老设施建设的目标要求。近日,《杭州市养老设施专项规划修编》获杭州市人民政府批复。
老年人口数量持续提升 养老水平仍需提高
据杭州市民政部门统计数据,截至2017年底,杭州市区60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135.62万人,占总人口数的22.03%,高于全国(17.3%)、浙江省(18.9%)的平均水平,老龄化形势严峻。规划预测至2020年, 杭州市区户籍老年人口数量将会超过160万人,至2035年,杭州市区户籍老年人口将超过260万人,届时养老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将面临更高的需求。
在现场,王工分析了现阶段杭州市区养老发展的特征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有养老机构仍呈结构性短缺、居家养老服务能力有待提升、从事养老服务的专业人员匮乏、养老服务在乡村地区仍明显落后、社会资本应用有待进一步规范。
解读总分目标 明确养老服务详细工作
会议中,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分目标也被逐步解读。规划的发布旨在全面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政策体系完善,社会主体作用显现,体制机制创新,设施数量充足,能力提升显著,产业规模初具,城乡区域一体”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与产业共同发展的多层次、可持续的“大养老”格局,打响“美丽杭州、品质养老”的服务品牌。
此外,记者在现场得知《规划》从床位指标、用地指标、机构养老、居家养老等几个方面提出了分目标。
在床位指标上,规划至2020年,每百名老人社会养老总床位不低于5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不低于4.5张,并应着力提高现有床位的利用率。至2035年,每百名老人社会养老总床位不低于5.5张,其中机构养老床位不低于5张。
在用地指标上,规划至2020年,杭州市区人均养老设施用地不低于0.25平方米;至2035年,保持人均不低于0.25平方米。
在机构养老设施建设方面,重点发展养护型机构,突出医养结合,提高为失能(失智)老人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能力。规划至2020年,机构床位中的护理型床位比例不低于60%,失智床位比例六城区(包括上城、下城、江干、拱墅、西湖、滨江)不低于6%,其他区、县(市)不低于4%。
在居家养老设施建设方面,完善“城市社区步行15分钟、农村社区步行20分钟”居家养老服务圈,构建“街道(乡镇)-社区(村)”两级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其中,每个街道(乡镇)至少建设一处面积较大、功能齐全、兼具日间照料与全托服务功能的街道(乡镇)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每处建筑面积建议为2000-3000平方米;每个社区(村)至少建设一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已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200平方米集中布置的标准进行配置,新建住宅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最低不少于300平方米集中布置的标准进行配置,农村地区原则上每个行政村至少集中设置一处,一般规模为300平方米。
“规划还从‘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角度,对老年教育设施和老年文化设施提出了分层分级的建设导引,促进老年人的体育、文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实现图书馆、体育场所等设备的共建共享。”王工表示,“下一步,杭州将积极探索与邻里中心建设相结合的综合性开发模式,进一步指导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