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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三车追尾占用超车道 乘客的这个举动让民警“捏了把汗”
发布时间:2019-02-01 16:58:13 Fri  来源:杭州网

事故现场三辆车占用超车道,车上人员在超车道上停留。

随着春运返乡大军的迁移,高速公路迎来车流高峰。在高速上万一发生事故应该立即做哪些事?人员和车辆该怎么转移?这几天发生在杭长高速上的两起事故值得大家引以为戒。

1月29日19时29分许,S14杭长高速公路往长兴方向35公里+700米处发生一起3车追尾事故,一辆安徽牌照的现代轿车追尾碰撞一辆宁波牌照的吉利轿车,导致该车追尾碰撞前方湖北牌照的福克斯。

事故发生后,由于占用超车道,后方车辆出现缓行和排队的情况,从发生事故到民警到达现场的近十分钟里,三辆车上的司乘人员没有一人报警,也没有在事故后方设置三角警告牌,更危险的是车上人员都下车,站在超车道上,在密集的车流中走动,情况十分危险。

高速交警指挥中心通过视频巡查发现该起事故,由于没有当事人的联系电话,无法第一时间通知人员车辆进行转移,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四大队民警郑刚在接到警情后2分钟内到达现场,在通知后方警力做好预警的同时,迅速将人员和车辆转移至硬路肩上,三辆车中,有两辆能开动,一辆无法移动,郑刚在控制好后方来车的情况下,和其他人员将车辆推移到硬路肩上。

另一起事故,也是情况十分危险。1月26日6时42分许,S14杭长高速公路往长兴方向27公里400米处发生一起三车追尾事故。最后一辆车的驾驶员及时报警,高速交警杭州支队四大队民警姜成模快速到达现场处置,事故现场三辆车占用超车道,车上人员全部下车并在超车道上停留。

姜成模在后方做好预警的同时,引导车上人员快速转移至硬路肩,并在控制好后方来车的情况下将三辆车转移至硬路肩。

高速交警提醒,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当事人无争议的),正确的做法是车辆立即停靠硬路肩,人员迅速转移至右侧路肩上或者应急车道内,并拨打报警电话。因为现场的事故车辆会占用行车道,对后方的安全通行影响较大,后方来车如果未能及时发现情况或者采取措施不及时,容易引发次生事故。而且,人员转移是事故发生后最重要的,如果车上人员停留在行车道上,一旦后方车辆撞上来,就是车辆和人员之间的直接碰撞。遇到车辆无法移动时,除了车上人员迅速转移外,驾驶员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


作者:记者 徐可 通讯员 宋敢  编辑:徐洁
随着春运返乡大军的迁移,高速公路迎来车流高峰。在高速上万一发生事故应该立即做哪些事?人员和车辆该怎么转移?这几天发生在杭长高速上的两起事故值得大家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