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的脚步越来越近,亲朋聚会亦是不经意间排了个满。三五亲朋,约个时间,吃顿好的,喝个小酒。也有一些小伙伴,饭后还会搞些活动,唱唱歌,泡泡澡。
不过喝了酒,更是要注意自己的言行。本是轻松愉悦的放松时间,可因为酒精进了拘留所,那便得不偿失了。这不,毕某等3人这春节要在拘留所度过了,连带着浴场的六名工作人员也为自己的冲动买了单。
毕某(男,35岁,安徽人)、张某(男,37岁,湖南人)、李某(男,42岁,江苏人)、小张四人是同事,平时也经常聚在一起吃吃喝喝,这不大家都要回家过年了,便准备在年前聚一聚。
1月25日晚,四人在饭店吃饱喝足,其中小张因为要开车,没有喝酒。饭后,小张带着三人前往经常去的一家浴场,准备泡个澡。
可没想到,刚进了浴场,喝多了酒的李某吐在了浴场里面,浴场工作人员见状,也不敢放他们进去洗澡,怕出什么安全事故。
小张便对工作人员说让李某去休息厅住宿歇夜,浴场工作人员要求出示身份证。可除了小张,毕某等三人没有带身份证,酒精上头的三人没有理会工作人员,穿着自己的鞋径直走进浴场。
浴场工作人员陈某、沙某见状,赶紧将三人拦了下来。三人便推搡便骂了起来。
浴场经理俞某看着这喝多了酒的三人骂骂咧咧的,毕某还对着浴场工作人员吴某的胸口来了几拳,俞某一怒之下拿起手中的对讲机就朝毕某的头部砸了下去,吃痛的毕某也不顾头上流了血,拿起脚边的鞋架便砸向俞某。
这一下子点燃了导火索,浴场的沙某、陈某等其他工作人员见经理和对方打了起来,赶紧上前“帮忙”,现场顿时一片混乱。
与毕某三人一同前来的小张见情况不对,赶紧报了警。
良渚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毕某送到医院进行包扎,并将涉案的相关人员带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俞某、毕某等7人被余杭公安分局依法行政拘留10日,沙某、程某等2人因未满18周岁拘留不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