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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浙江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现场会在杭召开
发布时间:2018-09-27 18:09:40 Thu  来源:杭州网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面对新时代社会创新治理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决定召开全市公安监管场所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社会矛盾工作现场会,此次大会旨在总结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同时,进一步深化全市公安监管社会矛盾化解工作。

自2015年以来,杭州全市拘留所全力开展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全部建立法院驻拘留所司法拘留矛盾化解工作室,在制定了多项制度规范的同时,组建了近30名管教民警参与的矛盾化解队伍,另外还聘请了6名金牌调解员。

“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8年8月,开展司法拘留社会矛盾化解6871起,成功化解4253起,促进履行纠纷款项近4亿元人民币,提前解除司法拘留4253人次,最大限度地实现了管理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据萧山某工地负责人介绍,今年4月中旬,安徽女子李某某的丈夫在萧山义桥某工地宿舍睡觉时突然去世,经医院鉴定系突发脑溢血。而李某某坚持认为工地方应予以工伤赔偿,因对工地方给出的赔偿金额不满意,多次带着亲属到工地讨要说法。在后面的几天里,双方再次协商无果后,情绪失控的李某某选择跳楼轻生。最终李某某因扰乱单位秩序被萧山警方行政拘留5日。

虽然民警及时救下了李某某,但如果核心矛盾不化解,李某某的心结不解开,拘留期满后,谁也无法保证其不继续做出极端举动。于是,在李某某入所后的第二天,萧山拘留所立即介入,通过“望闻问切”的四字要诀,进行了干预疏导,随后又通过亲属会面的方式,让双方成功达成协议,最终调解成功。

“骐骥一跃,不能十步;驽马十驾,功在不舍”。在这些看似简单的纠纷化解背后,却是杭州萧山拘留所的全体人员无数个日夜的默默付出。

他们始终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主动顺应形势,树立“止纷息争我有责、矛盾化解我尽责”的工作理念,实现矛盾化解种类与场所的全覆盖,本着坚持“组织、措施和保障”三到位的原则,为社会的长治久安做出巨大贡献。

作者:记者李建刚 通讯员 叶文婷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