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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区域经营燃气 江干城管开出一张出11.5万元的罚单
发布时间:2018-07-19 18:19:07 Thu  来源:杭州网

奇安尔公司正在江干辖区内运送燃气

天气渐热,安全用气问题再次成为焦点。7月18日,江干区对一起不按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的规定从事燃气经营活动案件做出行政处罚,并处以罚款115000元。

115000元,对于一家燃气小公司来说不算是个小数目,究竟何种原因被城管部门处以重罚呢?

事情要追溯到今年的3月12日。江干区城管局凯旋中队在对辖区内餐饮店燃气使用情况巡查摸底过程中,发现在凯旋路一家兰州拉面馆门前,停着一辆燃气运输车辆,驾驶员在给店家送瓶装液化石油气。

执法队员现场对店家刚更换的新煤气瓶进行二维码扫描,信息显示充装单位为杭州奇安尔燃气有限公司。据执法队员了解,该公司在江干区没有经营燃气资格。于是执法队员对车辆进行先行登记,并展开了一系列调查程序。

中队首先对使用奇安尔燃气的兰州拉面店展开调查,询问老板使用情况,做好询问笔录,经证实,因价格相对便宜,从2015年该店就开始选用奇安尔燃气。随后,执法队员对暂扣车辆的驾驶员兼销售员进行询问。

根据已掌握的部分证据,除了拉面店,江干区还有两家餐饮店也在使用奇安尔公司燃气。而该家天然气公司经理给出了一份信访答复件,表明该公司在杭州主城区有两个供应站,允许在主城区销售。

事实果真如此?江干区城管局从上级部门求证到,主城区经营范围仅为上塘和东新两个街道,因此江干区并非是其经营范围,奇安尔公司跨区域经营燃气。

考虑到当事人的不配合,中队采取邮寄送达方式,将告知书邮寄给当事人。在告知书中告知拟给予当事人人民币115000元的行政处罚。

作者:通讯员 钱雅霏 记者 刘文昭  编辑:徐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