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杭州网 - > - 杭网原创 - > - 原创新闻
固废举报有重奖 杭州最高奖10万
发布时间:2018-07-19 07:47:09 Thu  来源:杭州网

杭州网讯 为了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保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自今年3月1日起,浙江省试行了《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给予发现举报固体废物领域环境违法行为的有关个人或单位最低5000元、最高10万元的奖励。目的在于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环境安全隐患,保障浙江省环境安全。

当发现下列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广大市民可以向环保部门进行举报,一经查实,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非法倾倒工业废物或医疗废物的;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以及其他涉及工业固体废物或医疗废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杭州市举报奖励细则 最高可获得10万元奖励

1. 举报奖励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

2. 举报方式 :

(一)电话举报:杭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举报电话:87238561(工作日9时-17时30分)

 (二)网络举报:杭州市环境保护局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hzepb.gov.cn;污染源信息公开APP有奖举报入口

(三)信函举报:杭州市环境违法有奖举报受理中心地址: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42号现代置业大厦西楼三层,邮政编码:310004。

3. 奖励标准:

(一)一般环境违法的案件,奖励人民币5000元/次;

(二)影响饮用水源安全的,社会舆论影响较大的,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次;

(三)行政拘留5人(含)以上的,行政处罚同时采取查封扣押、按日计罚、停产限产等措施的案件,奖励人民币50000元/次;

(四)行政处罚罚款额度50万元(含)以上、并行政拘留2人(含)以上5人(不含)以下的,追究刑事责任1人(含)以上的案件,奖励人民币50000元/次。 

(五)符合多项奖励标准的案件,按照奖励最高的标准发放奖金。

举报人可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60日内,带上通知及有效身份证明领取奖金,也可提供银行账号,举报部门会进行转账。

浙江首例固废举报奖励 对举报人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就在近日,浙江省兑现首例固废举报奖励,金华市民张某领到5000元奖金。

4月初,张某向金华环保部门举报东阳市吴宁街道成家里村有货车非法转移废旧铅酸蓄电池。

接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并当场查获涉事车辆。

经查,涉事货车系金华市浦江县鼎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车辆,车上载有准备运回公司处置的废旧铅酸蓄电池近两吨。据车辆驾驶员交代,废旧铅酸蓄电池均在金华永康市回收,其中仅0.8吨有固体废物转移联单等审批手续。

随后,金华市环保局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该公司立案查处,并向张某反馈了举报调处结果,兑现了5000元的举报奖金。

举报奖励对象虽然原则上为实名举报,但会尊重举报人意愿,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如果举报人想匿名,结案后又能找到举报人,可以领取奖励;如果举报人愿意被表扬,结案后奖励的部门将给予通报表扬,浙江各地环保部门也将依法依规,健全相关体制保障举报者的人身财产安全。


作者:记者 许佳炜  编辑:徐洁